近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要求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屋顶、天台、平台专项整治,避免形成病媒生物孳生地。根据通知,物业将张贴公告并督促业主限期自查清理,对绿化种植落实管理承诺。对乱搭乱建、种菜养禽、堆放杂物等行为,物业将联合街道依法清理,并对拒不整改者上报住建、城管、卫健等部门处理。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区域屋顶、天台、平台等共用部位的使用,消除病媒生物孳生隐患,物业服务人应当于今年9月30日前,建立巡查工作制度,明确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人员、处理措施等内容,定期对屋顶、天台、平台进行巡查。
通知提出,本次整治范围包括全市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楼等物业管理区域内,通过共有部分可以到达的屋顶、天台等共用部位以及需要通过业主专有部分方能到达的平台等共用部位。
通知明确要求,依法对整治范围内以下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一是违规种植果蔬,对私自开辟的小菜园及种植的瓜果、蔬菜、藤蔓植物、杂乱绿植等一律彻底清理;二是乱搭乱建棚架,对私自搭建的遮阳棚、瓜果架等各类棚架一律予以清拆;三是饲养家禽家畜,对任何形式的家禽家畜等活体动物养殖设施及残留物一律立即清除;四是堆积垃圾杂物,对长期或临时堆放的废弃家具、建筑材料、包装物、枯枝落叶等各类杂物一律清运处置;五是制造积水隐患,对废弃或闲置的盆、瓶、罐、桶、泡沫箱、废旧轮胎、花盆底托等易积水容器一律清理移除,彻底消除积水风险;六是堵塞水道沟渠,对排水口、地漏、沟渠等排水设施存在堵塞、淤积的,一律立即疏通清理,确保排水畅通、无积水。
物业服务人应当在今年9月30日前,恢复整治范围的规整、有序、卫生、清洁,切实承担起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责任人的责任,在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组织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环境卫生大扫除。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