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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拟全面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制度
2025-09-01 14:14:26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近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公布了《佛山市南海区产业用地提升指导意见(2025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提出,为振兴实体经济,促进产业项目提质增效,发展新质生产力,实现“品质南海”向“品牌南海”的跨越,通过完善产业项目准入机制、创新供应方式、提升利用效能、强化供后监管、建立退出机制,促进南海区产业用地管理系统化、高效化、精细化,实现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意见稿明确,为促进南海区产业转型升级,切实降低企业初始用地成本和持有成本,结合我区产业发展现状,进一步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全面实行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大力推进“先租后让”的供给制度。

弹性年期出让指对新增的一般产业用地在法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内,充分考虑产业类型、生命周期、项目规模等因素,实行差别化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的供应方式。弹性年期出让的年限最低为10年,最高为50年。

弹性年期出让底价以土地评估价格作为参考依据,并统筹考虑产业发展、土地市场供应政策和土地市场运行情况,由区土地利用计划与开发监管工作专班决策确定。弹性年期出让公开交易起始价不得低于按年期修正后的基准地价的70%,且不得低于按年期修正后的国家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新增一般产业用地可采用先租后让的方式供应,设定一定期限的租赁期,按照公开出让程序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后,先以租赁方式提供用地,由承租人进行开发建设、经营利用,待租赁期届满,经考核评价达到约定要求并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竞得人。土地租赁期不超过5年(含基建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经区政府批准可适当调整,但不得超过10年,且租赁期与出让年期总和不超过50年。

此外,为充分挖潜和整合土地资源,积极盘活低效利用土地,促进土地连片开发改造,对因配合政府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调整的土地,经区政府批准后,可以有偿方式收回土地使用权,按参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价值,给予原土地使用权人货币补偿的方式执行。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健源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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