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2025)在广州天河举行。本次论坛以“改革·法治·湾区:制度型开放新探索”为主题,会上发布了《加强广州数据治理和数据产业发展法治保障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举措》)。

近年来,广州市建设数字经济创新引领型城市。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超4400亿元,同比增速近10%,占GDP比重超14%,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60%。广州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广泛,市场空间巨大,迫切需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积极搭建制度体系,进一步挖掘数据潜能,更好释放数据作为第五大生产要素的重要价值,加快推动数据“增值”和产业发展。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举措共17条,分列5大部分,包括营造大数据时代公平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构建包容审慎协同联动的监管体系、提升数字经济法律服务业的能级水平、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加强数据治理普法与人才队伍建设。
其中,法治环境方面,突出地方立法引导规制,司法树立标杆、稳定预期,以及仲裁在数据治理的重要作用。执法监管方面,坚持包容审慎、宽严相济,注重资源整合,探索适应数据产业发展特点的执法模式。法律服务方面,力争举措精准且有所突破,部署打造数据治理规则标准高地、率先探索成立数据保护官协会、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行业头部律师事务所3项重点任务。数据跨境流动方面,着眼数据应用出海、数据跨境纠纷解决、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改革等问题,强调发挥广州的区域优势,积极探索创新,变“制度之异”为“制度之利”。普法与人才建设方面,部署三个“一批”任务,开展一批精准化分众化数据法治普法活动,推出一批重量级、叫得响的研究成果,培养一批数据法治领域的高端人才。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高秦伟认为,近年来,广州在科技创新和数据产业发展方面走在前沿,《举措》涉及法治环境建设、监管体系构建、数字经济法律服务业、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法治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等多个方面,比较全面。“这既是对广州在数据治理和数据产业发展方面的做法的肯定,也是对广州未来数据治理和数据产业发展的积极展望。”
他特别注意到,《举措》中提出率先探索成立数据保护官协会。数据保护官是组织内为保护个人数据安全与隐私权、满足数据治理需求而设立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个人信息运用与数据处理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他表示,当前,数据流通带来的安全隐患愈发受到重视,数据保护官协会将形成组织与政府之间的良性对话机制。“《举措》既符合总体发展方向,又具有广州特色,展现出务实、开放的特点。”他表示。
“数据应用出海、跨境数据纠纷化解、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院长、教授习超在谈到《举措》时表示,文件提出探索实施“内地孵化-港澳落地-全球辐射”数据应用出海方案,引入内地成熟的数据应用场景与企业进驻港澳,将有助推动形成粤港澳数据经济创新生态,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对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的探索应用,将有效提高跨境数据纠纷的解决效率和便捷性,提升市场主体跨境合作信心。南沙数据出境综合服务中心与“企业白名单”制度,既强化了数据安全底线思维,又通过信任机制降低了企业跨境成本。文件以多项创新举措激发区域数据要素潜力,及时回应实践需求,为加快推动“数字湾区”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其经验对探索跨境数据流动的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赵越 通讯员:广正发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