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佛山交通运输部门了解到,为严厉打击“百吨王”货车等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防范和遏制因超限超载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顺德综合执法支队近期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治理行动。下一步,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将继续巩固深化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互通,形成联动执法合力,切实维护佛山交通运输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
案例一
8月12日,顺德区公安交警部门在日常路面巡查中发现,杏坛镇齐宁路周边时常有重型货车出没,涉嫌超限超载运输,立即将该线索通报至顺德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经对线索开展联合研判分析,两部门初步掌握了车辆的运行规律,随后立即组织在上述路段错峰开展“百吨王”货车联合治理行动。
8月13日凌晨,经过十几个小时的蹲守,联合执法人员查处6台重型货车。经称重检测,上述车辆均为限重49吨的六轴重型拖挂车,车辆超载率均超50%,其中5辆车货总重突破90吨,1辆车货总重更是高达115吨,是名副其实的“百吨王”。

经调查,这6台重型货车运输的货物均为工程施工建材,拟从杏坛镇马东村工地驶向伦教街道某工地。据驾驶员供述,为了逃避执法检查,特地选择凌晨集体出动,没想到还是难逃法网。
接下来,顺德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还将对查获的违法车辆进行深度调查,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涉及的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进行追溯处理,真正实现治超全链条监管,切实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案例二
8月14日,顺德交通综合执法支队联合辖区公安交警部门在杏坛镇南二环高速桥底(杏坛往勒流方向)开展货运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当天10时45分,联合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粤A牌重型仓栅式货车形迹可疑,立即引导车辆靠边停车并依法开展执法检查。通过对驾驶员冯某进行调查询问得知,当日其驾驶货车从广州市某公司南沙区仓库运载五金材料运往勒流镇众涌工业区,约定收取一定运费。冯某现场不能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涉嫌货运非法营运。

针对冯某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顺德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现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日10时55分,一辆粤J牌中型厢式货车驶入执法检查点,通过对驾驶员何某进行调查询问得知,当日其驾驶货车从杏坛镇某企业运载五金配件运往勒流街道某企业,约定收取一定运费。何某现场未能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或其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涉嫌货运非法营运。
针对何某未按规定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相关规定,顺德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现场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传智
图/来源佛山交通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