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自称民生银行某支行前副行长的男子肖某当网红引发关注。8月26日中午,抖音黑板报通报称:经核查,账号发布内容涉及以犯罪经历博眼球,违反《抖音社区自律公约》,已处置禁言。肖某在短视频平台上以“重获自由后前银行行长的人生重启”作为噱头,制作“重获自由100天记录”的视频。记者在抖音平台上,已找不到其账号,截至发稿前,微信视频号仍能搜索到。

微信视频号截图
记者从裁判文书网获悉,肖某入狱是涉及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肖某原为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副行长,该行行长张某自2013年以来,以高息为诱饵,诱骗被害人签订虚假的理财产品购买或转让协议,并将购买或受让虚假理财产品的钱款转入其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骗取147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7.46亿余元。
肖某身为该行分管个人理财业务的副行长,明知被告人张某向被害人转让虚假的理财产品,仍帮助张某向被害人推销虚假的理财产品,在虚假理财产品转让协议上伪造出让人签名,加盖张某指使航天桥支行员工何某(已判刑)伪造的民生银行航天桥支行储蓄业务公章。2017年4月12日,张某接受民生银行调查期间,张某、肖某指示航天桥支行员工删除张某、肖某及该行员工电脑中涉及虚假理财产品的相关内容数据,转移张某、肖某处的虚假理财合同、销售记录和伪造的储蓄业务公章。
张某于2017年4月13日被抓获归案。肖某于2017年4月17日被抓获归案。案发后,部分涉案款物已被冻结、扣押或查封。民生银行于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间,代为赔付绝大部分被害人的损失。

裁判文书网截图
法院一审判决肖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北京市检察机关对肖某判决进行了抗诉。二审法院采纳了肖某辩称辩解不知情的可能性,认定肖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的共犯,但构成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法院认定肖某参与销售理财转让产品13.8余亿元,最终给被害人造成巨额经济损失。二审法院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万元。
出狱后,肖某在短视频上以“行长重启人生”为噱头,讲述银行圈的趣闻。肖某在短视频中称,张某被刑拘,他作为副行长坐在行长的老板椅,泡上一壶茶,打电话给父亲。“爸,行长被拘了,我是不是很有理由接替行长的位置?”根据肖某的自述,电话还没挂完,办公室的门就开了,两个警察就把他带走了。记者联系肖某,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刑满释放人员能当网红吗?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认为,刑满释放人员享有平等就业权,在现行法规中,没有专门针对刑满释放人员不能当网红的明确条款。如果刑满释放人员利用自己的犯罪经历博眼球、进行炒作,甚至美化犯罪行为,突破了言论自由的限制,传递犯罪可获利等错误价值观,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伟良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