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税费要加码?近日,关于“房东税”将在2025年9月15日《住房租赁条例》施行起开征的消息在网上愈传愈烈,冲上热搜。包租公、包租婆们胆战心惊:“天要塌了?”事实到底是怎样的?广州大“真”探出动带您一探究竟!
"房东税”来了,9月15日开征?
正解:针对房租收入税收规则一直存在
《住房租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5日实施,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旨在解决虚假房源、押金乱扣等租房乱象。但是,随着《条例》推出时间临近,“房东税”相关话题冲上热搜,有消息称,“房东税”将在9月15日随着《条例》的落地正式开征。事实上,针对房租收入的税收规则一直存在,只是没有“房东税”这个说法。

房屋出租相关税费包含增值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费等,是一直都有的传统税种。作为出租人的房东,有租金收入本应交税。在广州,个人出租房屋的税费目前统一由房屋所在街道的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或街道政务服务中心代征,即按照正常流程,一个业主在把房子成功出租后,要到上述的中心进行合同备案,并按规定每个月缴纳税金。
备案等信息共享,将全面向房东征收税款?
正解:不应将备案和征税划等号
即将施行的《条例》明确的是合同备案制度,并非“全面向房东征收税款”。

税务专家建议,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包租公、包租婆们还是要重视出租屋的合同备案:“法律是你们最大的保障。”
有税务专家表示,备案和交税是房东的义务。即将施行的《条例》其核心内容可概括为“六个明确、六个禁止、六项保障”,其中一个“明确”是明确合同备案制度,即“出租人、承租人应当实名签约,合同须在30日内到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希望这部条例能带领中国租赁市场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主动备案并缴纳税费的业主只是一部分
有特别需求才会向业主提出备案交税的需求
广州大“真”探还了解到,主动备案并缴纳税费的业主只是一部分。一名入行近15年的中介人士告诉记者,除非业主或租客有需求,比如租客需要办理子女入学,或者需要报销租金等,才会向业主提出备案交税的需求。她说,一般情况下,税费由租客承担,因此对于租客来说,税费也是他们需要考虑的支出成本:“除非业主愿意承担税费,否则他们不会提这个事情。”而中介更不会在房屋租赁交易成功后主动提及备案和交税事宜。
手上有两套物业长年出租的孟小姐告诉记者,自己一直都有备案和交税:“如果租客愿意承担最好,如果不愿意,我也会自己交税,因为我认为这是对我自己的保护,假如有人心思不纯,或者房子里出现什么事故,我需要承担的责任能最小化。”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琳、崔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