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蚊媒传染病高发季节,登革热、基孔肯雅热等蚊媒传染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和个人都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要防线;同时,传染病防控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疫情的防线要守好,法律的红线不能踩。
场景一:学校校内存在大量蚊虫孳生地
学校应当落实校园环境灭蚊、清除积水等防控措施。未落实防蚊灭蚊措施,导致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其行为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场景二:酒店景观水池有孑孓游动,周围可见成蚊
酒店应当做好防蚊灭蚊措施,配备预防控制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卫生清洁,落实灭蚊消杀管理。因未及时做好防蚊灭蚊措施,导致下水道、沟渠、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的,其行为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场景三:小区游泳池池周溢水,槽内长期无清理,树叶泥土堆积,积水见蚊幼虫
小区应当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完善防鼠、防蝇、防蚊、防蟑螂设施,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并定期清理,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将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范围内。室外游泳池因下水道、沟渠积水孳生蚊幼虫,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 ,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十二条、《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九条、《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小区物业(或游泳池经营单位)给予警告,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场景四:建筑工地垃圾成堆、积水有蚊幼虫孳生
建筑工地应当及时清理积水等蚊虫孳生条件,完善卫生管理,避免积水,对无法清除的积水,可投放灭蚊幼剂处理。因未及时清除室内外积水,导致蚊虫孳生,违反《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施工单位警告,并限期清理;逾期不改的,对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场景五:医院门诊部接诊发热患者时未询问流行病学史
医疗机构在接诊病人时应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要求,加强对登革热等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并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做好传染病预检。对于未执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相关工作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场景六:居民房屋容器积水孳生蚊幼虫、随意堆放垃圾、堆积废旧物品
个人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清除室内外积水,控制蚊虫孳生。若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未完善防蚊设施,未及时清除积水、垃圾、密封粪池,未消除病媒生物及其孳生条件的,依据《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行政部门可依法给予警告、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伍仞、魏丽娜 通讯员:穗疾控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