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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没做防护致路边车辆损伤,经济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2025-08-13 13: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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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施工队在滨江西路42号施工时,因未设置防护措施,导致喷漆作业时油漆飘散至周边停放车辆,造成两台车漆面受损,车主与施工方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双方协商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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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西司法所主动介入,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司法所调解员根据事件原委,指出施工方未履行安全防护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引导车主合理评估损失。经协商,施工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一台车1800元、另一台车7000元,共计8800元赔偿金,并承诺后续作业中将加强防护。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纠纷圆满化解。

南华西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解既维护了车主合法权益,又督促施工方规范操作,有效避免了矛盾升级,体现了基层调解在化解民生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记者 蔡晓素】
【编辑 骆福珍】
图片、消息来源:南华西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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