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九点,“罗大美”被害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二次开庭,本次开庭是延续一次开庭结合退补侦查进行继续审理,仍然采取不公开的方式。经过数小时的庭审,记者获悉,法院未当庭宣判。
庭审结束后,广州日报记者也联系到了案件代理律师北京大成(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曹德全,针对现场庭审及案情等提问,曹德全表示,目前不能多说什么,以免给法庭审理带来干扰。
曹德全称,目前只能围绕以下四点回答。
1、本案是第二次开庭 ,是第一次开庭的继续,法庭主要针对定罪、量刑两个方面展开法庭调查,通过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的方式,各方都发表了观点。
2、因被害人家属认为被告人在庭上没有认罪态度和真正赔偿的意愿,家属决定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意味着家属不再要求三名被告人进行赔偿。但在调查过程中,追回的赃款赃物,还会依法退回给家属。
3、本案并未当庭宣判,而是择期宣判。下一步我们会继续与法院保持联系,与家属一道做好相关工作。
4、感谢新闻媒体对罗大美案件的关注,我们相信法院会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
案件回顾
2023年7月,有着百万粉丝的网红罗大美离奇失联。警方调查发现,三名犯罪嫌疑人余某某、沙某某和杨某采取诱骗手段绑架了罗大美。检察院指控,在获取200余万元“赎金”后,余某某以勒颈的手段杀害了罗大美,后者的遗体在一个乡村里的红薯地窖内被发现。
案件主犯余某某,他被指控犯下抢劫罪以及故意杀人罪。案发时余某某42岁,此前曾两度因犯抢劫罪获刑。另外两名嫌疑人沙某某、杨某被指控犯抢劫罪。
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胡胜利介绍,法庭上三名被告人无悔罪态度。其中,余某生当庭翻供且态度非常恶劣,不认可故意杀人,认为自己是过失致人死亡。
据媒体报道,被害人家属当庭要求法庭对被告人重判。
至7月29日,此次庭审已结束,将择期宣判。
本报也将持续关注“罗大美”遇害一案。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慧琪
部分文字/中国新闻周刊、极目新闻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