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达3.1亿,占全国人口的22%。伴随着我国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年人绝对数量增多,失能老年人数量也在快速增加。
对于家有失能老人的家庭来说,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都不得闲。因为老人从刷牙洗脸、到吃饭喝水、上卫生间,都需要家人寸步不离的照顾。这就是常说的“一人失能,全家失衡”。那么,如何给这些家庭减轻一点负担?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我国首次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消费券模式首次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也是中央财政首次以消费补贴的形式支持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
《通知》明确,长期入住养老机构、短期入住养老机构和日间托养消费券额度暂为800元,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消费券额度暂为500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在购买养老服务时区别不同的项目,可以通过养老服务消费券抵扣30%-60%的费用,初期抵扣比例为40%。
根据项目安排,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将通过“民政通”按月获得相应的养老服务消费券。例如,一位失能老年人购买某项居家上门服务,原价100元,使用消费券后只需自付60元,即可享受到原价的服务。这种直接的财政补贴方式,有效减轻了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使他们能够更轻松地获取必要的照护服务。
据悉,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属可轻松通过“民政通”平台领取并使用。相较于传统补贴方式,电子消费券避免了繁琐的申请流程和资金发放延迟问题,确保补贴资金能够迅速、精准地流向失能老年人家庭。这种创新形式不仅提升了补贴的使用效率,还为后续养老服务消费市场的数字化转型奠定了基础,有望成为我国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重要发展方向。
此次政策明确采用《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GB/T 42195-2022)作为统一评估标准,通过“民政通”平台在线开展评估工作。《通知》印发前12个月内已经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不再重新评估。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在5个工作日内向其个人账户发放首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项目采取先在部分地区试点、后在其他省份推开的方式组织实施,从今年7月起,在山东省等3个省份、辽宁省沈阳市等4个地市先行开展试点,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动态优化完善项目设计,于2025年底前在其他省份组织实施,各个地区的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欣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苏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