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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药店刷医保买药比付现金贵,同一款药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为何价格更高?
2025-07-07 18:32:44
工人日报

一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坐地起价”的行为,让参保人员颇为不满。 “一款药物为何两种价格?”近日,来自重庆的邓女士向记者表示,自己在位于重庆铜梁区的一家药店购买三黄片(葵花),店员告知售价为18元一盒,结账时,邓女士掏出医保卡准备付款,收银员见状提醒她,刷医保个人账户比付现金贵,需要支付26元。对此,邓女士当即提出了质疑,得到的回复是“价格一直就不一样”。面对明显不合理的价差,邓女士拒绝付款,最终在附近另一家非定点药店,以16元的价格购入同款药物。

对此,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治研究与创新转化中心主任邓勇分析称,参保人刷医保个人账户买药后,资金并非直接从患者个人账户流向药店,而是先进入医保经办系统,再由医保部门和药店进行结算。若存在统筹报销的部分,还需要药店先行垫付。根据各地政策,结算周期往往是一个月或一个季度。在提交结算申请时,药店需要提供相关数据和销售记录以备审核,还需支付约2%~3%的手续费。

“在这种情况下,部分药店将资金和时间成本分摊到药价上,向参保人转嫁成本。”邓勇表示,此外,不少参保人对药价敏感度较低,也给了一些定点零售药店违规操作的空间。

“既然享受了与医保签约带来的优势,药店就应该承担医保结算周期所带来的成本。”社会保障法学者、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天玉认为,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药店都不能推行“阴阳价”,这违反了价格法中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涉嫌价格欺诈,扰乱了药品市场的秩序,侵害了参保人的权益。

根据基本医保有关规定,职工医保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也就是说,个人账户属于医保基金。王天玉表示,部分药店相关行为也有骗保之嫌,或造成医保基金“跑冒滴漏”。

邓勇进一步指出,药店无故抬高价格,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人们缴纳医保的积极性。进而言之,还可能引起参保人误解医保政策。

来源:工人日报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廖雪明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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