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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境香港旅客管有未完稅香煙獲緩刑
2025-07-01 15:20:12
广州日报新花城

6月30日,一名入境香港旅客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和未向香港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下稱《條例》),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兩個月,緩刑二十四個月和罰款四千港元。


涉案的未完稅香煙

香港海關人員於6月28日在上環港澳碼頭截查該名五十二歲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二千九百六十支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一萬二千元,應課稅值約九千七百元。該名旅客隨即被捕。

香港海關表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反映罪行的嚴重性。香港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文/廣州日報港澳站記者:曾毅、盧夢謙、廖雪明
圖由受访者提供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薛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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