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引导医疗机构自主合理定价,助力构建更加规范、透明、有序的美容整形市场环境。
我国美容整形市场不断扩容的同时,行业收费乱象仍然比较突出,一些医美机构宣传低价、隐形加价等问题深受诟病。本次立项指南不改变美容整形类价格市场调节价的管理方式,旨在统一价格项目,规范医疗机构定价行为。
针对技术相对成熟、临床广泛开展的美容整形项目,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根据服务产出进行统一命名,以“填充注射”为例,此价格项目不仅包括常见的玻尿酸注射,临床新出现的聚乳酸、聚己内酯、羟基磷灰石等新材料填充注射也可按此进行收费。针对“面部精雕”“韩式焕颜”等相对“抽象”的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统一规范名称,如根据技术原理将“光子嫩肤”“超声炮”“热玛吉”,分别映射为皮肤美容治疗光/激光、超声、射频,项目名称更加一目了然、简单易懂,对新设备新技术的兼容性更好。
美容整形类立项指南为充分体现技术价值和劳务付出,探索从小切口起步,针对隆鼻、去眼袋、双眼皮、开眼角等再次手术难度显著提升的价格项目,设立“再次手术”加收项,其他价格项目是否加收由医疗机构自主把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谢绮珊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于梦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