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记者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下称“高明法院”)获悉,该院联合高明区住建水务局、区物业协会成立的高明首个物业管理多元解纷工作站(下称“工作站”)于近日揭牌运行。据悉,工作站将通过开展物业行业纠纷前端治理,有效预防和化解物业纠纷,打造“业主满意、企业减负、小区和谐”的三赢局面。
近年来,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量日益增多,为从源头上减少物业纠纷,规范物业行业服务水平,降低企业和群众解纷成本,高明法院携手区住建水务局、区物业协会制订了《佛山市高明区关于开展物业行业纠纷前端治理的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对工作站的运行模式、人员配置、职能分工等内容进行明确,该模式以“法院指导+部门监督+行业调解”为核心,遵照“自愿、依法、公正、中立、规范”的原则,为物业纠纷提供高效、专业的化解新路径。从试运行以来,工作站已受理物业纠纷65件。
此前,三家单位联合组织召开了高明区开展物业行业纠纷前端治理工作会议,邀请全区62家物业公司的代表参会,会上高明法院法官对前述方案进行深度解读,并与区住建水务局、区物业协会参会人员一起对物业公司代表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为工作站的后续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据悉,工作站日常办公场地设在区物业协会,企业、市民可自行向工作站提交调解申请,工作站接到申请后,将在区住建水务局及区法院指导下,组织专业调解人员为物业纠纷提供前期调解服务。除当事人自行提交调解申请外,高明法院、区住建水务局如收到物业纠纷案件,亦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将案件委派给工作站调解,或邀请工作站共同调解。一般的委派调解案件应在受理后三十日内结案,调解不成功且后续进入法院诉讼的,区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不再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高明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加强与区住建水务局和区物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不断完善物业纠纷调解指导和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促进物业纠纷化解在源头,为护航平安高明贡献力量。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鹏飞 通讯员:陶随灵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