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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女罹患脑瘤,检察官为其化解“等不起”难题
2025-06-11 13:00:44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近日,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开放日现场,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检察官分享的一起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案引发关注。在这起获评省级典型案例的案件中,检察机关通过创新适用“先予执行”程序,为罹患脑瘤的16岁少女解决了迫在眉睫的救命资金。

花季少女罹患脑瘤后向检察官求助

2024年6月,一名花季少女寄来的信件,引起了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的注意。

就在信件寄来一个月前,16岁的小刘因脑部肿瘤出血做了开颅手术。刚刚经历了生死,小刘又为何向检察官寄来信件呢?

原来,早在小刘4岁的时候,她的父母离婚了。经法院主持调解,约定小刘由母亲直接抚养,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归母亲所有,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小刘成年,合计20万余元。由于母亲须向父亲支付房屋补偿款20万元,这笔房屋补偿款就刚好抵扣了父亲14年间应当支付的抚养费。

此后的几年,父亲前往顺德工作,偶尔回老家看望小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不和、父亲再婚,父亲和小刘的关系也渐渐疏远了。

2021年7月以来,小刘出现心理问题就诊治疗。2023年6月,小刘就诊疗费用起诉父亲,主张抚养费。法院判令父亲向小刘垫付医疗费5000元,增付抚养费每月200元直至小刘18岁成年。

屋漏偏逢连夜雨。2024年5月,小刘因脑部肿瘤出血做了开颅手术,花费大量医疗费,此外,还被查出患有其他多种疾病。此时父亲却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无奈之下,她向顺德区检察院寄出了这份支持起诉申请书。

协助申请“先予执行”解决燃眉之急

“检察官,我是真没办法了!为了治女儿这病,我四处借钱,我现在就想着她爸赶紧拿出钱来给女儿治病。”小刘的母亲焦急地向承办检察官反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子女因患病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抚养费数额的,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小刘自2024年5月以来因为做手术,花费了4万多元医疗费。现向其父主张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

了解到小刘母亲的难处后,承办检察官想到了先予执行。先予执行是在判决前,先把将来可能会判给原告的钱执行回来。实务中适用条件比较严格,很少当事人申请,法院也比较少适用。

承办检察官先是多次与顺德区法院工作人员沟通,厘清了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申请流程、执行方式。随后,建议小刘在起诉时一并申请先予执行,并对小刘母亲进行心理疏导。最终顺利促成法院出具先予执行裁定,从小刘父亲那里先执行到抚养费1万元,缓解了小刘母女的燃眉之急。

2024年6月27日,顺德区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支持小刘起诉父亲主张抚养费。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判令小刘的父亲向小刘再支付相应抚养费1.2万元(已扣除先予执行的1万元)。

鉴于小刘突遭变故因病致贫,家庭经济情况困难,顺德区检察院还同步对其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经审核后发放了司法救助金5000元,让饱受病痛和心理折磨的小刘,感受到了司法关爱。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佛检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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