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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公证处可提供这些“无障碍”服务
2025-05-18 23:18:27
广州日报新花城

5月18日是第三十五个全国助残日,据介绍,广州公证处可提供上门服务、优化工作流程等服务。

李先生向广州公证处提出申请办理委托公证,且时间较为急迫。原来李先生要到外地办理个人事务,但由于行动不便主要靠坐轮椅出行,舟车劳顿不便,希望公证员上门办理公证,委托自己的儿子代为前往办理。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主动添加李先生的手机微信,及时沟通情况,酌情简化办理公证流程,并代为起草委托书。经上门办理,并在核实清楚其提交的材料后于同日为李先生出具公证书。

一名听障人士蒋女士通过居委会工作人员联系广州公证处,蒋女士的母亲去世后,在外地留有遗产,她想继承该笔遗产,考虑到往返两地费用较高,她想委托在外地的亲戚代为办理继承手续。在居委会工作人员的配合下,公证员列出询问的内容打印出来,蒋女士手写回答问题,并在公证员现场为她起草的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随着残疾人权益保障需求提升,一项旨在保障成年人失能后生活自主权的法律制度——意定监护,正通过公证服务走进千家万户。

广州公证处通过优化服务流程,仅用一天时间为残疾人张先生办好意定监护协议公证,以法律手段破解“失能后谁监护”的民生难题,赢得当事人及家属赞誉。

张先生因患有重度肢体残疾,行动不便、长期居家,他想让自己的妹妹担任监护人以保障未来医疗、生活等权益。得知需求后,广州公证处立即安排两名公证员上门服务。公证员现场确认张先生对答切题,核实证明材料,解答法律疑问,帮助当事人了解权利和义务,并全程录音录像留存证据,确保程序规范性与真实性兼顾。

“原本以为要跑好几趟,没想到公证员不仅上门办理,还现场同步审核材料,当天就拿到了公证书!”张先生的妹妹激动地说。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与亲属或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组织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这一制度允许残疾人等群体自主选择最信任的人履行监护职责,涵盖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等核心权益。

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意愿、残疾人身体状况、家庭关系等设计个性化条款,明确监护人选任条件、监护职责范围及监督机制,甚至细化到“每周探视次数”“医疗方案签字权”等细节。

随着社会对失能群体权益关注度的提升,意定监护公证这一“未雨绸缪”的法律工具正成为守护尊严养老的新选择。

(以上当事人均为化名)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何思明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骆昌威 通讯员:海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赵小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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