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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补偿“协商难”,广州13个重点旧改项目试点争议处理机制
2025-04-30 21:52:42
广州日报新花城

为依法破解广州市旧村庄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协商难”问题,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印发《广州市旧村庄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处理试点项目清单》,率先在荔湾、天河等四区13个重点旧改项目试点争议处理机制,标志着广州城市更新法治化进程迈出关键一步,同时为保障民生和争议处理规范化探索了新路径。

本次试点以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通过创新争议处理机制,确保旧改项目中的拆迁补偿问题得到公平、公正解决。通过明确申请条件、规范处置程序、设立证据标准,为化解补偿争议提供透明化操作指引,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体现了民生的优先地位。

探索措施,积极破解“协商僵局”

结合执行《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条例》《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首创双轨争议处理机制(即:对已实施集体土地征收的争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行;其他情形下,改造主体或房屋权利人可以向组织实施旧村庄改造的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处理)。

天河区冼村项目已率先开展试点实践,实现了融资区全面清零,依法动迁工作取得关键突破,为破解“协商僵局”提供了新思路。

总结提升,规范争议处理机制

试点项目建立“实践-反馈-优化”动态提升机制。通过试点实践,不断总结提升,优化争议处理机制,积累工作经验,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拆迁补偿安置争议处理试点政策制度和工作机制,不仅提升争议处理的效率,也为未来更大范围的推广奠定了良好基础。试点工作严格遵循法治化原则,制度设计凸显双向规范。

据了解,改造主体申请行政处理的,需提交项目方案批复、补偿安置方案、权属证明等11项核心材料;未签约房屋权利人则可通过共同申请、委托代理等方式主张权益。这一规范化的处理流程,能有效确保征拆的公平、公正,实现各方利益平衡。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杨欣 通讯员:祝健轩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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