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展示产能,抖音公布年销售目标?这些行为都有可能成为不法商家未来确定侵权数额的证据!4月25日,在第二十五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24)》白皮书及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白皮书显示,2024年佛山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数实现三连降,从2022年10123件、2023年7951件持续回落至5582件,著作权案件降幅尤为显著。
解纷机制促成收案数“三连降”
2024年,佛山法院不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三合一”工作,优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布局,推动完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数据显示,佛山法院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773件,其中民事案件5589件,刑事案件176件,行政案件8件,整体结收比为103.42%。
此外,新收案数实现三连降的背后,得益于佛山法院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多元解纷机制。2024年,佛山中院联合佛山市监局设立佛山市涉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站,对涉知识产权纠纷开展委托调解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一门式和解机制和调审一体化处理机制,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调解成功一键申请司法确认,调解未果迅速衔接流转审判,构建“诉前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全流程解纷模式。全年诉前成功调解著作权、商标权纠纷5690件,诉中调撤率为67.71%,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加速度”与“高质量”双提升。
依法以惩罚性赔偿提高侵权成本
白皮书显示,2024年佛山法院进一步加强品牌保护,科学精准计算侵权损害赔偿数额,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在审结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中,判赔额超100万元的有41件。在备受关注的海某公司诉胡某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法院适用裁量性赔偿,推算被告的侵权获利数额,全额支持原告千万赔偿诉求,成为精细化计算侵权获利的典型案例。
白皮书介绍,佛山法院将继续聚焦知识产权损害赔偿等重点任务和新兴产业司法需求,着力解决知识产权诉讼维权问题,以严格公正司法打造创新保护新高地,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佛山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部分典型案例
网上展示产能?最终成为赔偿数额确认依据!
大某公司认为鹿某公司、美某公司未经其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构成商标侵权,且项某、鹿某公司有抢注商标、向大某公司的瓷砖经销商推广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遂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150万元。
佛山中院二审认为,鹿某公司、美某公司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向大某公司的瓷砖经销商推广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项某、鹿某公司抢注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关于赔偿数额,项某的朋友圈信息可以反映鹿某公司、美某公司从2022年6月起已开始实施侵权行为,侵权期间已有两年。鹿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朋友圈中称每日目标为350桶背胶,可以反映鹿某公司、美某公司具有每日生产350桶背胶的产能。根据产品单价计算,仅被诉侵权的背胶产品一年的产值可达800万-1000万元。大某公司请求赔偿150万元数额合理,佛山中院予以全额支持。
法官表示,大多数案件中,被告的侵权规模无法准确查明,但可以根据证据所反映的与侵权规模相关的细节事实推算、估算侵权规模。该案中,被诉侵权产品有多款,生产、销售情况均无法查明,但根据被告法定代表人在朋友圈发布的其中一款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销售目标,可以合理推定被告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以此为基础估算所有被诉侵权产品的生产规模,并以此作为确定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可以使确定的赔偿数额与被告的侵权规模更相符,更具合理性。
无独有偶,在海某公司诉九被告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佛山中院法官根据被告员工抖音视频中显示的年销售目标金额以及其它相关证据,最终判决被告好某公司、万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1000万元。
年获利数千万!侵权产品销售排名竟高于正品
2020年,德某建材公司因在其防水产品上使用被诉标识,以及使用被诉企业名称等,在前案被认定其行为构成对德某公司商标权的侵害及不正当竞争。前案判决生效后,德某公司在多地购买到多款载有被诉标识的产品,且产品均载有被诉企业名称字样及公司地址、电话、网址等信息,遂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
佛山中院一审认为,各被告生产、销售被诉侵权产品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在前案判决后,在明知其行为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八被告仍通过变更公司股权、另外设立新公司等方式,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可见其存在明显的侵权恶意,以侵权为业。法院查明,德某建材公司在全国共有两百多个销售网点,根据经销商加盟首批认购款、经销商年销售额等信息,被告一年的侵权获利可达数千万元。据此,佛山中院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确定赔偿数额,判决赔偿经济损失600万元及合理开支124449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对赔偿数额予以维持。
在另一起案件中,艾某公司发现郑乐某、郑某、宝某公司等六被告大量生产、销售使用带有与其所持商标近似的侵权标识的热水器、厨宝产品,并通过拼多多、淘宝、京东等网络平台开设大量网店进行宣传销售,仅5家淘宝及京东店铺不到一年的销售额就高达9000余万元,线上销售排名甚至超过正品。艾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赔偿经济损失950万元及合理开支20万元。
禅城法院一审参考同行业公司合理的利润率来计算,被告的侵权获利就达到2700万元以上,远远高于艾某公司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赔偿经济损失950万元及合理开支16万元。佛山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冷瑞雪、罗丹妮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王其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