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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发布积分入学实施细则
2025-04-25 11:54:14
广州日报新花城

4月24日,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发布《广州市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积分制入学上网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0:00至5月14日15:00。

适用对象与申请门槛

《通知》显示,来穗人员须在广州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截至2025年8月31日),方可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需为外地户籍(不含港、澳、台地区),其中申请小学一年级需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学,申请初中一年级需为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海珠区合法稳定居住、稳定就业(或创业)、缴纳海珠区社保(申请时仍在缴),或随迁子女在申请时具有海珠区学籍(仅限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申请)。

积分入学流程与关键时间节点

5月7日-14日为积分确认与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需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积分并提交入学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放弃资格。

5月7日-14日为材料初审时间,通过网上预审的申请人需到预约的街道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提交材料原件审核,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申请表,未按时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相关职能部门完成复审后,海珠区人社局将汇总结果公示(不少于5个自然日)。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核查申请,海珠区人社局将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最终答复。

6月10日-13日为填报志愿时间,海珠区教育局将公布年度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为随迁子女填报志愿,未填满志愿、未确认或逾期填报均视为放弃资格。

6月19日-20日为学位安排与确认时间,海珠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结合志愿、统筹安排”原则分配学位。积分相同者,按《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正序指标依次比较录取。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结果,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且公办学校不再接受该生入学申请。

小学6月28日报到注册,初中7月5日报到注册。已确认学位的随迁子女需按规定时间携带资料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视为放弃学位。

学位类型与收费标准

积分制入学学位包括公办学校学位和政府购买学位服务的民办学校学位。其中,政府购买民办学位的财政补贴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期2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00元。若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低于或等于补贴标准,家长无需额外缴费;若高于补贴标准,差额部分由家长承担。公、民办学校均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通知》强调,来穗人员需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若出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将按《2025年广州市海珠区积分制入学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此外,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随迁子女,按其他规定安排学位,不适用本细则。

海珠区教育局与海珠区人社局提醒,来穗人员需提前准备居住证、居住证明、社保记录等材料,密切关注各环节时间节点,避免因逾期错过申请。未参与积分申请或未达资格的随迁子女,可按当年招生政策报读合法民办学校。具体政策细节可登录官方网站查询,或咨询街道积分制服务受理窗口及相关职能部门。

详情请点击广州市海珠区教育局官网查看。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海教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林霞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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