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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蓝鲸”护企工作站一周年成效显著,破案2160余起挽回损失6.3亿
2025-04-11 12:54:40
广州日报新花城

2025年4月10日,上海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蓝鲸”护企工作站成立一年来护航营商环境的工作成效及典型案例。会上披露,全市公安经侦部门累计破获涉企经济犯罪案件2160余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3亿余元,为在沪企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据介绍,自2024年4月起,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市工商联建立17家“蓝鲸”护企工作站,形成“一站一特色”的服务模式。各站点配备专职民警,驻勤值守并联动多警种协作,如长宁、虹口等区推行“三所联动”机制,黄浦、松江等区实现公检法联合入驻,为企业提供全流程司法保障。工作站选址紧贴企业需求,如崇明海洋装备基地、张江科学城等产业聚集区,确保服务“零距离”。

通过线上线下融合,警方在“沪企管家、护企有我”平台发布报案指引、典型案例及防范技巧,并动态更新30余门涉企课程,开展宣讲130余场,助力企业提升风控能力。

严打涉企犯罪 清除内外隐患

一年来,上海警方以“零容忍”态度打击侵害企业权益行为:

严打“内鬼”:破获职务侵占、受贿等案件670余起,抓获1400余人。静安警方侦破某奢侈品企业高管虚构采购服务侵占资金、受贿3800万元案,挽回损失1500万元。

严打“李鬼”:侦破直播带货、套路加盟等合同诈骗案460余起。闵行警方连续破获多起直播服务诈骗案。

严打“网络黑嘴”:联合监管部门打击编造不实信息诋毁商誉的黑色产业链,维护市场公平。

典型案例彰显护企力度

案例一:浦东破获特大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2024年5月,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依托“蓝鲸”护企工作站走访辖区企业过程中,掌握某企业内部员工存在收受他人巨额商业贿赂,并帮助供应商抬高配件销售额的情况。警方随即立案侦查,并于同年6月、7月,在上海、广东等地先后抓获包括行贿方、受贿方在内的共计5名犯罪嫌疑人,查证涉案金额900余万元。

经查,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在担任该企业采购总监、高级采购工程师期间,利用可指定配件供应商及下发订单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位于广东的某供应商负责人董某、刘某涛贿赂款800余万元,多次收受位于江苏的某供应商负责人殷某贿赂款100余万元。

作为对于两家供应商的回报,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向两家供应商累计下订单640余笔,总金额逾1.9亿元,采购单价平均高于市场价6%至12%不等。更有甚者,在明知供应商提供的部分配件性能检测结果显示未达到公司采购标准的情况下,两人为牟取不法利益,仍采取默许、放任等方式,纵容不合格产品流入公司采购范畴,给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极大损失。

为使作案更隐蔽,吴某、刘某还与供应商董某、刘某涛、殷某等人商定,将贿赂款通过多名中间人层层转账至自己亲友账户,用于日常消费、购买理财产品等用途。

2024年9月,浦东警方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将上述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目前本案正在法院审判阶段。而据该企业表示,案件的成功侦破,不仅帮助企业清除了内部“蛀虫”,整顿了企业内部环境,更使公司的配件采购成本直接下降10%,让企业能够集中资金和精力搞研发,安心在沪谋发展。

案例二:金山警方侦破两任经理系列受贿案

2024年9月,上海金山区一设备工程公司负责人通过“蓝鲸”护企工作站向警方报案称,该公司于同年7月收到匿名举报信,举报公司物流运营部原经理丁某文收受某物流公司实控人胡某浪的贿赂。经公司内部调查,发现胡某浪所属的3家企业,确系丁某文的管理范围内,且丁某文在审批和日常沟通中,对上述企业颇为照顾,订单数量也远超其他物流公司。

接报后,金山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在全面厘清作案手法和资金链路后,于2024年12月在南京将犯罪嫌疑人丁某文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丁某文任职该公司部门经理期间,利用管理合作物流公司的职务便利,主动向上述物流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浪索贿。截至案发,上述物流公司为了能够促成合作,累计向丁某文行贿220余万元。丁、胡二人的行贿受贿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也让丁所属企业大大增加了运营成本。

案件侦破后,该公司在警方的指导下,不断加强内部重点岗位风控管理,扎牢制度“篱笆”,很快发现与前述犯罪嫌疑人丁某文负责同一岗位的现任经理胡某亮收受贿赂并侵占公司资金的犯罪线索。今年2月,金山警方在本区将犯罪嫌疑人胡某亮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胡某亮在担任公司物流运营部门专员及任职经理职务期间,利用管理物流公司的职务便利,与胡某浪运营的物流公司以及袁某实际运营的另外2家物流公司勾结,利用物流急单需要临时比价找供应商且价格比市场价高的特点,在该公司规定的运输费竞价询价环节中相互串通,指示3家物流公司方共同抬高运输费报价。上述3家物流公司在收到结算的运输费后,将抬高的全部差价按照胡某亮的要求汇入其账户中,截至案发累计侵占公司资金100余万元。

另经查证,犯罪嫌疑人胡某亮伙同该司离职员工庞某,里应外合,由胡某亮利用职务便利,将物流业务优先转包给与庞某相熟的4家物流公司,并指定由庞某承接这4家物流公司的相关业务,而庞某则在承揽业务后高报运输费用,事后庞某将盈利中的30%至35%转给胡某亮作为好处费,涉及金额共计12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文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胡某亮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已被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浪、袁某、庞某等3名下游承运商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庆辉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周裕妩

来源:警民直通车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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