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国家卫健委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不允许再使用零添加等用语;食品标签强制标示致敏物质,推荐标示“消费保存期”等。
记者留意到,其中明确提出,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不添加”是对于生产过程的描述,与食品终产品中配料或成分的含量并不完全等同。例如,某果汁饮料标签上标注“不添加蔗糖”,但果汁本身含有大量糖分,因此这类产品所声称的“不添加蔗糖”,不等于产品中不含有糖,容易误导公众;有些声称“不添加甜味剂”的含糖饮料,也可能含有其他食品添加剂,影响消费者的正确认知。禁止预包装食品使用“零添加”“不添加”,是为了让消费者正确了解食品标签信息,更科学、更自主地选择食品,避免消费者盲目关注宣传用语,忽略产品真实属性,对食品安全和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企查查APP显示,此前曾有多家公司申请注册“0添加”“零添加”商标,国际分类涉及运输贮藏、食品、方便食品等,目前大多被驳回,处无效状态。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 曾繁莹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龙嘉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