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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大联动开展《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首次集中执法检查活动
2025-03-21 17:38:24
广州日报新花城

去年12月30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这一备受瞩目的地方性法规施行3个月以来,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全面履行法定职责,做到监管到位、执法有力?

3月20日,广州市、番禺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规定》首次集中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林奕孜,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覃海深,市人大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华,区人大常委会市副局级干部李育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预算工委、代表工委主任及相关工委委员,省、市、区人大代表,区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等参加。

检查组在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检查新规执行工作并了解销售情况

当天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第七执法检查组对洛浦街辖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路面执法点、路面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开展实地检查,仔细察看门店销售台账和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重点检查商家是否依法依规经营、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以及市民对《规定》的遵守情况,同时听取各方对《规定》实施的意见建议,并向市民群众宣传法规知识。

交警部门在重点路口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按规定行驶并佩戴头盔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广州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激增,非法改装、超速行驶、擅闯红灯、违规停放充电等违法违规行为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安全隐患,《规定》的适时出台,为整治乱象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支撑。检查组建议,番禺区市场监管局要进一步细化店铺销售台账,保证销售产品去向具备可追溯性;交警部门要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提高对违规车辆的曝光度,推动外卖行业签署承诺书规范经营;属地镇街要充分利用闲置地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并探索引入第三方企业合作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满足市民需求。

自《规定》公布实施后,番禺区多个行政执法部门围绕地铁口、电动自行车销售店铺以及重点路口、路段等关键区域,常态化开展打击违法、秩序劝导、宣传教育和设施建设工作,构建起协同共治的综合治理格局,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民群众在厦滘地铁站口有序进站,马路对面设置了非机动车集中停放点

从今年3月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市、区人大联动的方式,开展《规定》全年执法检查活动,通过常态化监督,推动形成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助力广州城市品质提升。番禺区人大常委会将紧密结合“察民情惠民生助力百千万·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积极组织辖内各级人大代表以进代表联络站接待群众、“代表随手拍”等方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见建议,促使地方性法规落地生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


文/图:番禺融媒记者樊芸 谢展鹏 陈国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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