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出炉。2024年,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61亿元、提取额突破47亿元;超1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占全年缴存额77.7%,住房公积金制度辐射范围稳步延展,民生保障效能持续提升。
实缴职工超33万人 缴存额突破61亿元
根据《年度报告》,2024年,清远市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资金蓄水池持续扩容,为住房民生保障筑牢资金基石。
数据显示,全市新开户单位净增399家,实缴单位达5385家,同比增长8%,覆盖职工33.09万人,缴存额为61.4亿元。截至2024年末,缴存总额突破58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72%;缴存余额达152.62亿元,同比增长9.86%。从新开户缴存人员来看,政策正向小微企业、新业态单位延伸。
提取方面,公积金制度持续释放安居支持效能。2024年,全市有14.4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47.71亿元,占当年缴存额的77.7%。截至2024年末,提取总额432.8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39%。
同时,资金使用端呈现多向激活特征,其中有58.62%流向购房贷款本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4.57%,租赁住房占1.97%,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60%,其他占7.24%。
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近5.8亿元
2024年,清远市通过差异化信贷支持精准回应民生需求。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为50万元;针对二孩及以上家庭首套房购房者,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为60万元,政策红利直接惠及多子女家庭。
《年度报告》显示,全市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56笔共5.78亿元,支持职工购建房18.87万平方米,为刚需群体节约利息支出5100万元,刚需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从贷款结构来看,全市30-40岁中青年群体仍为“主力”,占比近42%;购买首套房贷款占比86.25%;90-144平方米户型贷款占比83.68%;购买新房占63.62%,购买二手房占36.38%,公积金政策对合理住房消费的引导力持续增强,对存量房市场的激活作用明显。
值得关注的是,在异地贷款方面,2024年共发放229笔、8185万元,配合本地政策形成“本地+异地”双轮驱动模式,助力新市民安居与人才流动。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冬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