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引导
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副监事长吴宇勋:空置房能否减免物业费要看双方合同约定
2025-03-13 18:18:42
广州日报新花城


广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副监事长、韶关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吴宇勋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空置房屋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业主已经办理收楼手续但未入住的房屋,另一类是房地产公司在房子建好后委托给物业公司管理而房子又没有卖出去,在这个过程中产生的空置房。对于前者,在业主办理相关收楼手续后一般是要收取物业费的。


吴宇勋

吴宇勋介绍,物业费的减免还涉及物业费的收取形式。物业费主要有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形式。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如果物业公司实行的是包干制,物业服务人收取的物业费属于其营业收入,对于空置房是否实行物业费减免,要看双方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如合同中约定业主未入住可以免收物业费,则可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否则则应该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执行;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也就是说。在酬金制下,物业管理公司预收取的费用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所以,物业管理公司不得擅自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要对空置房的费用进行减免,由全体业主决定,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决定减免,除非其从物业管理公司酬金部分减免。


吴宇勋介绍,民法典对物业费有明确规定。如果单从法律层面上看,对空置房或业主未入住的房屋进行物业费的减免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尚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按照该物业区域同类物业的标准全额交纳。建设单位出售物业时,不得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用。建设单位已经承诺或者约定减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吴宇勋坦言,不少物业管理公司都是薄利运营。如果在这种情况下空置房物业费还进一步减免或打折,对不少物业管理公司来说,会给他们的运营带来一定冲击。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肖欢欢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

浏览量:
@新花城 版权所有 转载需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