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市顺德区,为进一步加强区域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切实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提供便利,着力打造更优的引才、聚才、留才的环境,加大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力度,此前,顺德区制定了《佛山市顺德区2024年人才子女入学服务实施方案》。该文自2024年3月29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2025年3月29日将到期)。执行一年来,顺德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平稳有序,符合当地实际。
记者今日从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了解到,为做好当地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的延续性,继续保障顺德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拟对该文的有效期限进行修订(将有效期限调整至2028年11月1日)(以下简称《修订版征求意见》)。目前,这一修订内容公开在顺德区教育局的官方网站上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3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反馈至部门。
如何安排入学、进行转校?
根据《修订版征求意见》,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入学服务分为多个学段。如学前教育阶段:第一、二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申请子女入园,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第三、四、五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幼儿园,非本市户籍的享受本市户籍生同等待遇,或由所在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入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义务教育阶段:第一类对象,可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入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第二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区申请子女入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给予安排;第三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划定直招比例,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直招计划数,可直接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直招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享受直招的待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人才的志愿和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实施依照年度招生方案执行;第四、五类对象,可在工作或居住所在镇(街道)申请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申请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供给情况,划定直招比例,若申请人数不超过直招计划数,可直接录取;若申请人数超过直招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摇号确定。具体实施依照年度招生方案执行。
高中教育阶段:非本市户籍对象子女,在佛山参加中考,可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报考高中阶段学校资格。
根据《修订版征求意见》,转学政策同样也分学段。据悉,申请从外市转入顺德区就学的,结合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由转入区、镇街(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即到即办”原则办理。
其中,学前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参照同类对象入学政策执行。高中教育阶段分为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其中,第一类对象在全市范围内申请子女转学,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本人意愿及学位空余情况给予安排。第二、三、四、五类对象在顺德区申请子女转学,以学校等级相同、年级衔接为原则,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申请转入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空余学位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如何向部门申请服务?
根据《修订版征求意见》,第一至第四类对象申请流程:在入学申请上,按照市的要求,每年2月,符合条件的人才在优粤佛山卡服务平台移动端(优粤佛山卡APP)填报《佛山市人才子女入学服务申请表》,并提交从当年2月28日往前推算,在佛山市连续参加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如需报读顺德区有关学校,申请人还需按照顺德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年度招生指引进行操作。
资格审核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其他人才认定审核部门对人才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推送至同级教育行政部门。
安排学位上,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人才子女入学服务需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市教育局下发的名单,按照人才类别条件和工作居住所在镇(街道)下发给各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由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时间,通知符合条件的人才办理申请入学报名手续以及提交所需材料。人才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复核无误后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按入学政策统筹安排学位。对于因学位不足不能满足个人意愿的,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自行解决。
第五类对象申请流程则是:在入学申请上,将申请对象根据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年度招生指引进行操作。并提交招生报名截止期前在顺德区连续参加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职工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以及其他能反映人才条件和入学对象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具体以年度发布的招生方案为准)。
资格审核上,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将根据申请对象的报名情况进行名单汇总,并与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人才身份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名单后推送至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
安排学位上,报读区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人才名单,将由区教育行政部门转发给区属学校,由学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才子女办理入学相关手续。报读镇(街道)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由各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年度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时间统筹安排。对于因学位不足不能满足个人意愿的,由区、镇(街道)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如不接受统筹安排则自行解决。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黄子宁
来源/顺德区教育局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霍泽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