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健康委获悉,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高品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少患者在院期间家属陪护压力,有效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上海决定在三级医疗机构首批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原则上,2025年5月底之前,市级、区级三级医疗机构(设有重症监护室)全部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其他类型的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试点的,也可参加首批试点。
据了解,“免陪照护服务”,是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特级、I级护理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
“免陪照护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支付范围、标准将由上海市医保局另行制定发布。届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自主选择由医疗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服务”,也可以选择社会化、市场定价的医疗护理员服务(不纳入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收费)。其中,对于重症监护等特殊病区,因医疗原因不能由患者自行选择。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 上海发布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周裕妩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庆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