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市住建局印发了新版《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听证规定》(简称新版规定),将于3月1日起施行。
记者对比发现,根据2020年印发的规定(简称旧版规定),当出席的听证代表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应当延期举行听证会。新版规定则修改为,可递补选取听证参加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此外,新版规定缩短了听证环节时限,推动征收项目“动则必快动则必成”。
为什么修订?
提升征收补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记者了解到,2020年印发的旧版规定即将到期,广州对其作出修订。市住建局介绍,旧版规定在听证会的程序等方面与《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存在不一致。为贯彻落实上位法有关要求,与《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做好衔接,有必要对旧版规定予以修订。
市住建局表示,当前,广州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作为重要环节,需要一系列政策文件支撑,其中《听证规定》的规范指引,完善了房屋征收政策体系,也有利于科学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推动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为此,市住建局在及时总结全市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对旧版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征收补偿方案听证程序和做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征收补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修订了什么?
1、调整相关表述,与上位法保持一致
修订后的新版规定共四章20条,市住建局介绍,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首先是调整听证会涉及相关主体表述,确保表意清晰。为与《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相衔接,对旧版规定涉及相关主体表述进行了调整,将统称所有参加人员的原“听证参加人”调整为“听证会参与人员”、将被征收人代表和公众代表组成的原“听证代表”调整为“听证参加人”,确保相应表述与《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保持一致,避免混淆、歧义。
2、缩短听证环节期限,提高征收效率
第二个主要修订内容,是调整听证环节时限,提高听证活动效率。新版规定将听证公告发布期限调整为自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旧版规定为30个工作日内),听证会参与人员名单等相关事项至少在听证会举行前10日(旧版规定为举行前20日)公布,听证报告应在听证会结束后10日内(旧版规定为10个工作日内)制作。
市住建局表示,上述期限的缩短,有助于加快听证活动,提高征收项目效率,推动征收项目“动则必快动则必成”。
3、出席人数不达标,仍可举行听证会
第三个主要修订内容,是完善听证程序,保障听证参加人权利。新版规定完善听证参加人的权利,明确其享有“陈述、质证、辩论”的权利,在听证会程序中增加“辩论”环节;对听证过程中的公开方式增加“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保障公众能够充分知晓相关事项。
值得注意的一个变化是,当出席的听证代表人数达不到规定人数时,旧版规定要求听证组织部门应当延期举行听证会,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延期后仍无法举行的,听证组织部门可以取消听证。这意味着,如果听证代表因为不满补偿方案拒绝出席听证,可导致听证会无法举行。
对此,新版规定增加了可以递补选取人员的规定,听证组织部门可以递补选取听证参加人,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期举行听证会,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日。市住建局表示,以上内容的完善,有助于保障听证参加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听证活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天研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馨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