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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遗留火种!广州荔湾消防:近期已发生多起火灾事故
2025-02-25 15:57:20
广州日报新花城

记者从广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了解到,今年1月至2月期间,荔湾区接连发生数起因遗留火种引发的火灾事故,其中4起涉及居民住宅。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火灾调查专家现场勘验发现,部分市民在烧香祭祀、蚊香使用、烟头丢弃等日常行为中存在消防安全方面的疏忽大意。


今年1月14日上午10时许,荔湾区东沙街道紫东街一栋商住两用建筑突发火情,起火位置位于三楼一户民宅客厅,燃烧物为家具、书籍及杂物。消防救援人员驾驶4辆消防车赶至现场,出水将明火扑灭,所幸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

经调查,住户陈女士在客厅焚香祭拜后,将未完全冷却的香灰倒入塑料垃圾桶。消防员破拆防盗门时,屋内浓烟已蔓延至楼梯间,过火面积达10平方米,电视柜等家具完全烧毁。  

无独有偶。1月17日12时47分许,中南街道赤岗西约一住宅也因烧香时遗留的火种引发火灾,燃烧物为鞋柜、鞋子,燃烧面积为1平方米。


烟头虽小,但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吸烟引发的火灾也时常发生。2月10日16时19分,荔湾区荔港南湾某居民楼因居民卧床吸烟发生火灾,燃烧物为床上用品、杂物,燃烧面积为2平方米。当天20时15分,东漖街道西悦湾二期突发惊险一幕:某高层住户将未掐灭的烟头抛入楼下建筑废料,从而引燃可燃物。消防员及时到场,使用高压水枪拦截火势,避免形成立体燃烧。  

2月14日清晨6时许,荔湾区中南街道一家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的烤鱼店突发火灾。消防员到场破门,出水将明火扑灭,并将2个煤气瓶转移至安全区域,现场无人员受伤。经调查,该起火灾燃烧面积约2平方米,起火原因为夜宵结束后有遗留烟头在垃圾堆,导致易燃物起火,燃烧物为塑料瓶、纸皮、木炭。


“大家不要小看烟头的威力。烟头中心部位温度高达700~800摄氏度,卷纸的燃烧边缘温度达200~300摄氏度,远高于木材、纸张等常见物的燃点。”消防部门解释说,香烟燃烧属于阴燃,虽不产生火焰,但也会释放大量的热量。吸剩的烟头一般能持续燃着1~4分钟,在这段时间内,许多易燃性物品均能被点燃。有时烟头扔在棉被、木屑中,要阴燃几十分钟,不易被人注意,危险性大。


“蚊香与之类似,在阴燃时火点最高温度也可达700~800摄氏度,火点周围1厘米处可达130摄氏度高温,足以将着火点低的蚊帐、棉布、海绵、纸张等可燃物引燃,酿成火灾。”荔湾区消防救援大队有关负责人透露,2月1日13时29分许,辖区金花街道一住户就因在卧室内使用蚊香,导致周边易燃物起火,燃烧物为衣物、杂物,燃烧面积为3平方米。

为此,广州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烧香祭祀时要做到全程有人看护,香炉应置于铺有湿沙的金属托盘;点燃香烟、蚊香时,须留意远离可燃物,完全熄灭前严禁随意乱丢;每日检查神台、阳台、空调外机位,及时清理油渍、纸箱等可燃物。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通讯员:林佳晴、消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廖黎明、史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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