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2月25日通报,2025年2月22日,蔡某报警称在广州南站一公寓门口打车被司机劳某收取高额车费581元。警方调查后,于24日将劳某查获。劳某以乘客未系安全带为由索要费用,涉嫌敲诈勒索。目前,番禺警方已依法对劳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通报全文如下:
2025年2月22日,广州番禺警方接到事主蔡某报警求助称,其于2月21日14时20分在广州南站一公寓门口打车至目的地共18公里,被司机收取581元。接报警后,番禺警方立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展开调查,于2月24日17时许在广州南站西广场将涉事司机劳某(男,41岁)查获。
经查,司机劳某以蔡某乘车期间未系安全带导致其交通违法被处罚为名,向蔡某索取费用,涉嫌敲诈勒索。
目前,番禺警方已依法对劳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5年2月25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羊
部分来源:@广州番禺公安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