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东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东莞市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实施办法》,有九类企业(机构)的人才子女可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义务教育待遇。
企业营收百亿元可获30个入学指标
记者了解到,该《实施办法》所称高层次人才包括东莞市人才主管部门经认定、评定等程序确定的海内外优秀人才,具体类别以市人才工作部门统一印发的人才目录为准;企业人才是指东莞市符合条件企业(机构)聘用的高级管理、技术骨干人才。具体而言,符合条件的企业(机构)主要有九大类。
一是大型企业。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提供5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提供15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提供3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二是效益贡献突出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对上一年度效益贡献在全市排名前10的企业提供5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11-20的提供4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21-30的提供3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31-40的提供2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41-50的提供1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三是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符合东莞市重点发展的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四大未来产业方向,且经认定为对产业链补链强链具有关键意义的招商引资项目,自项目建成投产次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8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另外六类企业包括:省级以上重点企业或研发机构,人工智能重点培育企业,“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生产性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总部企业,上市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这些企业均能获得相应数量的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另外,属于东莞市人工智能重点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战略性支柱产业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骨干企业(机构),以“一事一议”形式申请义务教育学位指标。
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指标名额原则上用于安排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及以上的高管、技术骨干子女入学,经企业面向全体员工公示无异议后可适当放宽至对企业做出长期、重要贡献的其他员工。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与所在企业签订2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放宽至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
原则上适用于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据悉,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申请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由企业(机构)登记所在园区、镇(街)或企业人才自有住宅所在园区、镇(街)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如企业(机构)在多园区、镇(街)设立办公机构,需向不同园区、镇(街)申请入学指标的,先由企业(机构)总部统一向企业(机构)总部登记所在园区、镇(街)教育部门提出申请,总部所在园区、镇(街)教育部门核实资料并在申请表上加注意见,再由企业(机构)将申请表和办公机构相关证明文件送达办公机构所在园区、镇(街)教育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东莞市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在莞申请入读各阶段学校秋季起始年级的,适用本办法。非起始年级的入学安排由各园区、镇(街)教育部门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确定。根据《实施办法》安排入学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可在同一学校连续入读至该学段结束,如升读下一学段,则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实施办法》还提出,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优待原则上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因地制宜放宽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李直建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石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