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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出故障致航班延误 旅客能要求赔偿吗?法院判了
2025-02-23 12:41:31
广州日报新花城

航班延误,乘客在什么情况下能要求航空公司赔偿损失?这不,一名旅客就因为航班延误与航空公司协商赔偿不一致,告上了法院维权,航空公司认为延误原因系飞机机械故障,这是不能预见和避免的意外情况,旅客却坚持要求赔偿另行购票的损失。法院会支持谁?

飞机机械故障致航班延误 旅客另行购票要求赔偿

范某通过某APP平台购买了某航空公司从内蒙古海拉尔飞往广东佛山的联程机票。航班原定当日17时起飞,次日经中转抵达佛山。

当日17时,该航班未按预计时间准时起飞,范某被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告知航班因机械故障延误,一个多小时后,被通知前往市区休息。

范某联系航空公司客服,说明必须在原定日期到达目的地,并要求改签直飞航班或能在次日到达的其他中转航班。但客服回复无可以改签的其他航班,需后延一天。多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范某另行购买机票到达佛山。

此后,范某与该航空公司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果,诉至法院,要求后者赔偿其机票差价、交通费、住宿费等2900余元。

争议焦点:旅客另行购票损失谁来担责?

究竟范某因航班延误另行购票产生的机票差价等费用损失,是否应该由航空公司赔偿?

对此,航空公司认为,飞机出现故障后其已尽力抢修,航班延误系不能预见和避免的意外情况导致,事发后也尽到了合理告知义务并采取了补救措施。此外,范某在订票时,已勾选载明“无论何种原因航班延误及取消,本公司均不提供经济补偿”的《旅客须知》。

那么,飞机出现机械故障,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法院经一二审查明,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涉案航班因“机械故障”导致延误,是属于承运人可以预见并可以避免的自身原因。

佛山中院承办法官介绍:“当范某要求改签时,航空公司客服回复当天没有可改签航班。然而,范某自行买到了同家航空公司在原定日期到达的中转航班,这就表明该航空公司未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避免范某的损失。

此外,范某订票时勾选的《旅客须知》是否有效?

承办法官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任何旨在免除本法规定的承运人责任或者降低本法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条款,均属无效”的规定,该航空公司以范某勾选《旅客须知》为由拒绝赔偿于法无据。

最终,判决航空公司赔偿范某各项损失2900余元。

释疑解惑:航班延误何种情况下承运人要赔偿?

经办法官表示,对可归责于承运人的航班延误,如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调配等承运人内部管理原因造成旅客的损失,除非承运人为了避免损失的发生,已经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为旅客办理改期或者签转、向旅客提供餐食或者住宿等必要服务),否则承运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如果天气原因、空中交通管制、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旅客自身原因,承运人在依法依约履行相关告知义务和协助义务情形下,对因航班延误造成的损失不负有赔偿责任,旅客一般无法获得赔偿。

为此,法官提醒,旅客购票时应充分了解不同航空公司的运输服务,查询航班的准点率,选择保障较高的航班,以减少损失发生。

如遇延误情况需要维权时,注意这三点:

1、明确航班延误及取消的具体原因

收到航空公司发送的航班延误及取消短信后,应进一步通过机场公告、航空公司客服部门等核实航班延误及取消的具体原因,以确定该延误是否承运人原因导致的不合理延误。若对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航空销售代理人通告的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向民航局确认。

2、及时收集和留存相关证据材料

保留所有与航班延误相关的证据,如机票、航班时刻表、与航空公司沟通交涉的信息或通话录音、因取消航班而滞留机场的餐宿票据及因航班延误导致的其他经济损失的凭证等。

3、沟通协商方式化解问题

关注航班运行动态和处置方案,及时向航空公司反馈实际需求和损失情况,做好沟通协商工作,请勿采取喧哗打斗、聚众闹事等暴力或非法手段;若航空公司怠于采取必要措施或提供相应协助,可适时选择能有效减少损失的合理对策,并向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协会等相关监管机构投诉维权,或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保障权益。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粤法宣、佛山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黄馨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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