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佛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召开,佛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玉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指出,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1613件,82.8%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8.2%。

2024年,佛山全市检察院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有力指控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的高朝文等22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抢劫、制毒贩毒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904人,三水区院办理的1宗案件入选全国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起诉772人。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70人,其中原厅局级以上人员6人,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门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团队。
在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佛山全市检察机关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依法平等保护,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其中,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54人、同比上升35.1%;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企业内部腐败犯罪 245人、同比上升 49.4%;立案国有财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3件,督促职能部门追偿受损国有财产1亿余元。顺德区检察院获评全省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南海区检察院办理的甄某某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案在全国检察机关优秀立案监督案例评选活动中获得优秀案例第一名。
在助力绿美佛山建设过程中,佛山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府检共商”,加强与各职能部门衔接配合,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82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27件,督促修复土壤水域371亩,清理固体废物1050余吨,增殖放流 400余万尾,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63亿元。佛山检察机关聚焦西江、北江等流域水环境源头治理部署开展专项行动,推动相关部门开展河涌内源污染与外源雨污混接问题综合整治。
过去一年,佛山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民生热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办理相关案件4674件,8宗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开展“检护质量安全”专项监督,起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78人,立案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143件。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监督活动,积极推动在《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中增设电梯应急维修保险条款。起诉恶意欠薪犯罪9人,对权益受损但不敢或不懂起诉的人员支持提起民事诉讼58件;1宗劳动争议检察监督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
佛山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129件11150人,审查起诉案件12530件15620人,追加逮捕14人、追加起诉637人,依法不批捕5097人、不起诉2307人,严守不枉不纵底线;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监督立案、撤案468件,监督立案后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69人,对侦查活动提出监督意见2132件,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0件。4宗案件获评全省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十佳案例。严格依法行使检察侦查权,立案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2件2人。
2024年,佛山全市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37件,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开展专项监督行动18个,坚持将审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作为优先目标,运用磋商程序办理案件 451件,制发检察建议 232件,到期整改率 99.7%,绝大多数公益损害问题在审前得到解决。对发出公告或检察建议后仍未解决的,提起诉讼24件,均获法院裁判支持。扎实办理最高检部署的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立案相关案件83件,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介绍专案办理经验。
一年中,全市检察机关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5宗案件获评全国、全省典型案例,41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荣誉,其中2名干警分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监控能手型人才和全国检察机关信息工作优秀个人,9名检察官在全省检察业务尖子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26篇调研论文获得全国全省奖项,市检察院被评定为全省知识产权检察研究基地。
展望2025年,佛山检察机关将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更好服务发展与安全,全力为“再造一个新佛山”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王名润、刘鹏飞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陈枫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