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意见》(下称《意见》)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不断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加快形成良田比较集中、村庄布局优化、产业集聚发展、生态健康优美的土地保护利用新格局。《意见》中提出, 要合理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探索设立“百千万工程”专项基金,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百千万工程”专项工作。
引入未来社区理念,打造现代化县城示范样板
《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7年,力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与2020年相比下降15%,形成长效稳定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模式,空间支撑和要素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到2035年,县城城镇化率大幅度提升,田水路林村全要素、全周期、全链条整治取得显著成效,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平衡更加协调。
具体措施方面,包括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实施、推进农用地整治、推进村庄用地整治、推进产业用地增效、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推进体制机制集成创新等六大方面。
在规划方面,《意见》提出,推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精准落地实施,运用好“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统筹县城、乡镇、村庄规划建设,引入未来社区理念,打造一批现代化县城示范样板。加快编制实施镇级国土空间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详细规划深度镇村联动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集中连片整治
《意见》也提出,实施耕地集中连片整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农用地整治项目优先在耕地集中整治区实施,推进现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周边及山尾、田头土地复垦或提质改造,建成一批“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集中连片耕地。探索推进“林耕置换”“多田套合”综合整治。
此外,也要推进村庄用地优化布局。推进农村闲置宅基地、空心村、零星建设用地等盘活利用,对村庄内空闲土地可结合整治工作进行腾挪优化。探索结合装配式建筑试点等工作推动零星农村居民点集聚、农村集中建房,涉及拆除群众住房的,确保先安置、再拆旧,完善多元化安置补偿机制,确保搬迁村民户有所居。严禁违背群众意愿大拆大建,不得强迫农民“上楼”。
统筹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整治。加快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土地处置利用,优化实施“三旧”改造,分类推进城中村、城镇老旧小区等更新改造,充分运用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土地置换、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等政策,大力推进城镇低效用地集中连片整治。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效纳入“百千万工程”考核
在体制机制集成创新方面,《意见》提出多条措施。
合理拓宽项目融资渠道。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项目为依托,可依法依规通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或入股、国有企业统筹、社会主体自筹、多主体联合筹措、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设立“百千万工程”专项基金,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百千万工程”专项工作。加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耕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相关政策衔接,完善各类指标交易规则,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资金支持。
鼓励社会资本采取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通过公开程序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规定享受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特许经营等政策支持并保障合理收益。
同时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成效纳入“百千万工程”考核内容。对工作开展较好的整治地区给予差别化资金奖励及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在耕地集中整治区实施的综合整治项目,形成的新增耕地经验收后,省级按照5︰1的比例奖励有关县(市、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