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言广语 | 别拿违法当“玩笑”,“崔漫莉”们当自省
近日,《甄嬛传》里余莺儿的扮演者崔漫莉在直播间自曝“无证酒后驾车并肇事逃逸”,很快上了全网热搜。12日,其又回应称这只是“做梦”。
回顾直播内容,崔漫莉描述得绘声绘色,全程态度轻佻、毫无悔意,甚至得意地说:“摄像头坏了,那我还怕个屁啊。”将违法行为当成“搞笑经历”来炫耀,甚至将其作为博取关注的流量密码,不知道这位“余答应”是毫无法律意识,还是自觉是艺人有“特权”,可以毫无畏惧?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桩桩都触犯法律红线。要是她说的是真的,那就是知法犯法、“自投罗网”。有律师解读,尽管法律追责存在一定困难,但当年肇事逃逸如果车主曾经报警,交警部门立案调查,那么违法行为不受两年追诉期的限制,依然可以进行处罚。退一步讲,即便只是编造“口嗨”,在直播里“传授”逃逸经验,也极易产生“破窗效应”,给公众尤其青少年形成不良示范,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需承担相应后果。
近年来,明星吸毒、酒驾、偷税漏税等违法事件频发,一次次刺痛公众的神经,也暴露出部分艺人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感。希望此次事件能给所有公众人物提个醒,谨言慎行,别再拿法律当儿戏。公众人物当以身作则,提高法律和道德素养,珍惜形象,用正面言行引导粉丝、传递正能量。若剑走偏锋,将越界行为当作彰显个性的“勋章”,将法律禁区异化为“吸粉密码”,早晚出事,受到舆论唾弃、法律制裁。
文案/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皇甫思逸 练洪洋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皇甫思逸 练洪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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