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偷偷使用大额款项购买游戏账号,家长得知后迅速申请退还这笔钱款,能追回吗?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这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小陈是一名小学生,经常在课余时间沉迷某款休闲游戏,玩得乐此不疲。2024年1月,小陈擅自使用手机上绑定的母亲何女士的银行卡账户,在A公司经营的游戏交易平台上,支付了6500元,购入一个带有大量游戏装备的游戏账号。
事后,何女士在收到扣款通知后,迅速联系A公司协商退款、退货事宜,但未果。
之后,何女士代孩子小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A公司偿还购买案涉游戏账号所花费的6500元。
深圳龙华区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为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小陈作为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支付6500元购买游戏账号、装备的行为,既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也不属于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法应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合法有效的关键在于其法定代理人是否事前同意或事后追认。
在小陈的法定代理人何女士事后,已明确表示不同意,并要求A公司退款退货的情况下,小陈的购买行为依法应属无效,双方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
为此,法院依法判决A公司返还钱款6500元。该判决已生效。
经办法官指出,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因沉迷游戏而擅自使用家长账户进行充值消费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些孩子年龄尚小,身心发育未成熟,缺乏足够的自制力和判断力,面对具有诱惑性的游戏,容易产生不理性消费的冲动。法官提醒,家长应尽好监护义务,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及时对孩子不恰当的充值行为进行必要的教育管束,鼓励孩子多参与有益身心健康发展的休闲活动,培养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同时,家长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机和支付账户密码,避免不慎造成财产损失。此外,游戏交易平台也应加强监管职责,勿让实名认证形同虚设,防止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深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凤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