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人民法院调研工作成绩突出的50个集体及100名个人。佛山中院研究室榜上有名,成为全省仅有的两个入选集体之一。

据了解,这是自2019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时隔五年再次对全国法院调研工作进行通报表扬。此次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经各地法院推荐、高院把关及最高人民法院初审、复审等严格程序,是近年来全国法院立足审判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代表,是推动人民法院调研工作科学发展的骨干力量。

近年来,佛山中院研究室推动调研常态化,牵头制定大兴调查研究方案,完善《佛山法院调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推动“一院领导一课题,一部门一课题”全覆盖,形成党组部署、研究室统筹、业务部门发挥主力作用、“四论坛一内刊”成果展示的调研工作局面。
为实现调研精准化,佛山中院研究室始终聚焦审判执行工作难点,确定调研项目,组织协调推进,开展评估总结,举办成果交流评选,有力推进服务中心大局、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调研项目。
同时,佛山中院研究室搭建全市一体化司法研究平台,建立司法研究人才库,推行精品审判-案例-调研全链条孵化机制,近三年来培育省、市重点课题19个,推动20余项调研成果转化为精品司法建议和改革创新机制。预瑕疵评定处理机制获最高人民法院肯定并在全国法院推广,统一法律适用机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动态,以高质量司法助推佛山高质量发展课题成果在《中国审判》发表,“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解纷项目获首届广东法院改革创新奖,大兴调查研究2项成果在全省法院推广。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艺明
图/佛山中院提供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何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