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23时47分,茂名高州市汕湛高速根子镇塘子角路段一小车着火,金山消防救援站迅速出动2车12人到场处置。

当天0时15分,消防救援人员到达现场,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经侦查发现:车内无人员被困。消防救援人员立即架设水枪扑救,火势很快得到控制。经过10多分钟处置,明火被成功扑灭。为防止内部阴燃,再次引发火灾,消防救援人员水枪掩护下,利用工具彻底检查车辆并确认无复燃风险。
据驾驶员称,在行驶途中,他发现车头冒烟着火后马上停靠在应急车道,尝试用灭火器灭火,但火势未被扑灭,随即拨打119报警求助。
消防部门提醒: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行驶过程中,如遇车辆自燃,应立即停车靠边熄火,切断车内总电源,火势较小的情况下,用灭火器、灭火毯等工具灭火,并做好警示工作。如火势较大,迅速远离车辆,拨打119报警。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关家玉 通讯员:茂消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黎慧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