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第七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规划》(下称《规划》)经市政府批准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公布。第七批历史建筑名单共13处,全部为工业遗产,《规划》为每个历史建筑都“度身定制”了保护利用图则,明确保护范围、核心价值要素和保护要求,并鼓励对历史建筑价值要素以外的建筑构成要素进行多种形式的合理改造和活化利用。

广州第七批历史建筑分布图
13处历史建筑均为工业遗产
第七批历史建筑名单共13处,全部为工业遗产,包括广钢铁路专用线花地河大桥、TIT创意园区车间旧址、珠江电影制片厂行政楼旧址等,分布在荔湾区1处,海珠区4处,白云区2处,黄埔区4处,番禺区2处。
第七批历史建筑在时间跨度上,包括了从民国到改革开放时期的工业遗产,充分体现广州工业发展历程。在行业类型上,涉及船舶制造业、制糖业、电影制作业、交通运输仓储业等多个特色行业,见证广州近代仓储、制造和航运的发展。在地理分布上,13处历史建筑均位于珠江沿岸1公里以内,其中有11处是直接滨水的造船、港航、仓储等工业遗产,体现了广州水路发达,因水而兴的城市特征。

珠江电影制片厂行政楼旧址
在保护方面,本次《规划》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历史建筑,擅自改变建筑的外立面、高度、体量,或者擅自拆除、移动、涂改、损毁保护标志牌。核心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以及市政设施、建筑设备更新改造等建设活动,应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核心保护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招牌的,不得损坏或遮挡历史建筑的核心价值要素,并符合广州市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的有关规定。
《规划》鼓励对历史建筑进行多元利用,鼓励原住民和其他人群的多功能混合使用。鼓励历史建筑对公众和社会开放,充分发挥建筑价值特色、社会经济文化效益。在严格保护的基础上,鼓励历史建筑延续原有功能或用于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科技孵化、文化创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老字号经营、岭南民间工艺传承等业态。

广州纺织机械厂旧址
明确核心价值要素和保护利用要求
规划为每个历史建筑都划定了图则,明确保护范围、核心价值要素和保护利用要求。
以广钢铁路专用线花地河大桥为例,该桥始建于 1958 年,起初为木便桥形式,1964 年进行改建,1985 年进行原桥大修加固。花地河大桥及线路的历次改造所采取的加固工程技术设计当时属国内首创,见证了铁路工程技术的发展,具有突出技术和美学特点。2013年,随着广钢的停产 搬 迁, 花地河大桥结束了铁路运输使命,改用作人行便桥。

广钢铁路专用线花地河大桥
《规划》提出,加强对历史建筑本体的日常维护, 核心价值要素材料、构造等不得擅自改变。 保护大桥两岸河涌景观及尺度,整治河涌环境,避免淤泥及树木倾轧、破坏桥墩。同时鼓励空间的立体化利用,可结合历史文化体验,活化为便民桥、跨河绿道等多种功能用途。
珠江电影制片厂行政楼旧址核心保护范围1284平方米,行政楼是珠影早期建筑之一,曾用于电影创作、审片,其中的审片室放映间仍然完整保留了吸声、隔音和散热排烟构造,具有建筑声学等科技价值。《规划》建议将其活化为创意办公、文化展览等。结合电影、文化产业发展及园区整体规划,在保护建筑现状格局的基础上优化办公体验;结合珠影电影产业发展历史,改造为粤港澳大湾区电影博物馆、展览馆、休闲场所等。同时鼓励采取定时开放、预约开放、挂牌介绍说明等多种形式对公众开放,充分彰显历史建筑的特色价值;也可结合书店、手工艺售卖等功能,提供产业相关商业配套服务。
广州纺织机械厂旧址赤岗街新港中路397号,也就是人们熟悉的TIT创意园。在保护方面,《规划》特别提出,保护视线通廊,保护广州纺织机械厂旧址内园区主要轴线的眺望景观。严格控制视线范围内建筑风貌,严禁建设对景观保护有负面影响的建筑或构筑物。

广州纺织机械厂旧址环境要素保护图则
空间指引方面,室外空间可结合园区整体规划,提升仓库室外景观环境,利用仓库之间的通行性空间为城市提供开放活动场地;室内空间在不破坏立面、结构等核心价值要素及建筑结构安全的基础上,可结合功能活化利用提升打造大跨度室内空间;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夹层,可在建筑内部增加使用面积或者调整楼层层高。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