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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声调查|“电鸡”充电桩随意涨价?街道:违规多收的退回!
2025-01-20 16:19:27
广州日报新花城

近日,不少城中村街坊反映,村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悄悄涨价了,曾经充满电一次只需要3元多,如今需要7元左右,涨幅差不多达到一倍;记者走访发现,这些城中村内聚集着多个品牌的充电桩,其中大部分未将充电电量单独计量,而是与“服务费”合并收取。同时,有的充电桩还声明:“电池充满或充电被中断,剩余金额均不退还”。

记者从某充电桩品牌客服人员处了解到,充电桩在卖出后由设备归属运营商自行定价,可在后台“自行调整”,而生产方也只是将用户投诉意见反馈给运营商。近日,属地街道也就此事作出了回应和处理。律师则认为,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与产权单位等参与定价应当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结合周边的市场价格,定价不能过于离谱。



城中村居民:

有“电鸡”充电桩涨价幅度大

“以前充满电只需要3元多,现在充满电差不多要7元。”家住白云区红星村附近的蒋先生回忆,去年年中他就发现自家楼下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悄悄”调整了一轮价格,同一台电动自行车,几乎同样的剩余电量,在同一处充电桩充电,充满电竟需要多付近一倍费用。

“以前充满电差不多要8个小时,车子用了半年后,不知不觉就需要11小时以上才能充满,费用自然也涨了不少。” 蒋先生认为,除去可能出现的电池老化导致充电时间变长,他发现如今7个半小时的充费用就要将近4元,而以前充8个小时则才只要3元多。

此外,对于充电费用中“用电费用”和“服务费”的比例,他告诉记者,充电账单中并没有明细,只知道一共收取了多少费用。

而据媒体报道,住在龙归街南村的陈先生此前也表示,自家门口的充电桩如今充一度电需要3元电费和3元服务费。“以前充满电只需要3元,现在充满电要近10元。”


城中村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记者走访:

多品牌充电桩进驻 更有“免责条款”

随后,记者前往上述城中村走访发现,村内不同地点聚集着多家不同品牌的充电桩,同品牌的充电桩分布也较为集中,其中有的明确写道“只可以供本栋充电”。

记者扫码发现,有的品牌充电桩只标示了如“1元150分钟”的大致价格,并没有明确其中多少为电费,多少为服务费;该品牌在手机端充电页面还标示了“免责条款”,即“电池充满或充电被中断,剩余金额均不退还”。

也有的品牌充电桩则针对不同功率的充电价格进行了“阶梯定价”——如0~100W每小时价格为0.5元,而600W~1500W每小时价格则为2元,但该品牌同样没有将电费与服务费明晰。

对于陈先生提到的充电桩涨价情况,记者走访时发现也并非全部如此,如位于龙归街南村的两处品牌充电桩,其中一处的充电价格为“电费0.88元/度+服务费0.7元/度”,另一处则为“电费0.89元/度+服务费1.5元/度”。以一台普通的电动自行车充2度电充满为例,分别需要支付3.16元和4.78元。

蒋先生则表示,村内的二手房东为了增加收入也“想方设法”加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几乎每栋楼装的品牌都不一样。”


城中村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充电桩企业:

只提供设备 不参与运营定价

在某品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支付页面下方,有一条“免责声明”明确,该设备充电价格由设备归属运营商设定,运营商业行为与品牌无关,品牌方仅是设备和充电平台提供商。

随后,记者通过该品牌官方客服了解到,除该品牌所在地充电桩为公司直接运营外,其他外地省市的该品牌充电桩均由设备归属的运营商进行定价运营。“设备的后台是可以调整价格的。”该客服介绍,在后台接到消费者针对电费过高、服务费过高等相关投诉后,他们会将相关的投诉直接反馈给该设备的当地运营商。“但如何调整价格还是要看运营商。”

此外,有的充电桩上更打出“免费安装、合作”的广告,这意味着作为企业或个人,在购买该品牌充电桩之后便成了该设备归属的运营商。


城中村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街道:

涉事充电桩经营者涉嫌违规加价 已责令退费整改

针对龙归街南村部分充电桩涨价的问题,白云区龙归街道办事处回复称,经查,涉事充电桩经营者从江西某(驴充充)充电技术有限公司购买名为“10智能充电桩 注塑款(4G)”的充电设备,自行雇佣电工进行安装,于2023年7月份投入使用。其间,充电服务收费系统采用该公司提供的小程序,设定收费标准为“1元2小时”;2024年12月22日接到小程序平台有关收费标准不符合规定的通知,涉事充电桩经营者于当日通过平台自行修改价格为“电费单价3元/度,服务费单价3元/度”。

2025年1月5~6日,龙归街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南村村对该事件进行调查处置,经核查,当事人已按照规定对电费、充电服务费进行分别计价和通过APP公示,核查发现其电费收费标准涉嫌存在加价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涉事充电桩经营者改正违法行为,依法退还违规多收取的电费,并进行政策宣贯,提醒告诫经营者严格执行有关电价政策,不得擅自提高电价标准,不得在计收电费时加收其他费用。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涉事充电桩经营者已退还部分违规收取的电费,后续待核算清楚变更收费标准后的完整经营数据,将及时退还违规收取的全部费用。”


城中村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大型小区:

业委会或物业直接与充电桩企业议价

位于天河某大型小区的业委会主任诚哥(化名)向记者介绍,该小区在引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时,由于有业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一般都会直接与充电桩企业签合同决定充电桩的收费。“我们都是尽量将费用降到最低,让业主得到真正的充电实惠。”诚哥告诉记者,由于该小区的充电桩都加盖了雨棚,并在小区内加装了监控设施,成本也有所提高,充电价格在0.4~0.5元/小时,相对其他小区较高一些。他表示,相较一些城中村的充电桩,大型小区还是拥有更多的自主权,能够更好地与企业进行议价。

一位电动自行车业内人士则认为,目前相关职能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应的指导定价,因此,充电桩运营商的定价属于市场行为,由于受影响因素较多,所以很难判定其是否合理。“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在加大引导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主动让利的基础上,不断规范充电收费行为。”


城中村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律师:

充电桩调价应召开听证会,尊重消费者意见

“充电费用的定价不是盲目定价,必须结合相关的收费标准。”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鹏举律师介绍,一般来说,国内公共充电桩由运营的不同单位管理和收费,通常由当地电费和服务费组成。电费是国家电网收取的基本费用,服务费则需要根据当地物价局核定的范围收取,价格会因地区和范围不同而不同。他表示,相关物业服务企业与产权单位等参与定价应当考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结合周边的市场价格,不能过于离谱。

至于有的充电桩企业或运营商明确的“电池充满或充电被中断,剩余金额不退还”,刘鹏举认为,这种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这种强行扣留不予退还的声明,本质上属于格式条款或者说是霸王条款的一种表现。”他表示,合同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行为,要体现平等的公平原则,消费者可依法寻求消费者协会的帮助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也可以按照民法典第157条的法律规定行使撤销权。

 “充电价格应当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尊重消费者的合理需求,更要考虑消费者的消费能力。”刘鹏举认为,充电桩如果真的是要涨价,还应当召开相应的听证会,尊重消费者的意见,进行相关评估后才产生相应的价格。

针对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问题,去年6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明确,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严格明码标价,并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 实习生:田滢馨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 实习生:田滢馨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张丹 实习生:田滢馨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凌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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