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言广语 | 离职要26道审批?企业何苦“为难”员工
这年头,离职也得“过五关,斩六将”?据《法治日报》报道,李女士因腱鞘炎申请辞职,主管起初同意其半月内交接完工作就可离职。可她完成交接后,却被告知按公司章程,还需历经26道审批程序。这阵仗,不知情的还以为是在任命公司高层。
每多一道审批,员工就得在办公系统多发起一次申请,四处“求”人通过。关键是,不少审批者与离职员工素不相识、工作更无交集,这样的流程实在很难说合情合理。并且,有这种“规矩”的公司还并非个例,有的公司不仅审批环节多,在到了离职时间后,竟还要找理由不放人。
离个职,怎么就这么难?从企业角度看,一方面可能是担心员工离职影响工作连续性,想用繁琐审批“缓冲”,为找接替者争取时间;另一方面,或许是出于“管理惯性”,习惯用复杂流程展现管理的“严谨”,却忽略了实际效率与员工权益。
企业设置离职审批流程本无可厚非,但不能违反法律,增添劳动者辞职的法定条件。在离职流程设重重“关卡”,既损害员工权益,也影响公司形象声誉。从法律层面讲,不合理“卡”离职更涉及违反劳动法律问题,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得赔偿员工损失。
企业应明白,好合好散才是留住口碑的关键。与其设置繁琐流程“为难”员工,不如优化内部管理,提前做好人才储备和岗位交接预案。员工提出离职时,以开放、理解的态度处理,用更人性化、合理化的方式管理离职流程,既能彰显企业的大度与担当,也能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文案/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皇甫思逸
视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皇甫思逸
剪辑/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皇甫思逸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冬梅
@广州日报 版权所有 转载需经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