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关于2025年第一次动态调整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启动非居民管道燃气气源价格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
根据《通知》,从2025年1月20日起,广州市非居民管道燃气销售最高限价从4.42元/立方米下调为4.38元/立方米。管道燃气经营企业不得自行上浮,下浮幅度不限。
《通知》指出,为切实做好2025年天然气保供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经对全市18家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天然气气源购进成本(2023年12月1日-2024年6月30日)开展成本调查,经市政府同意,现启动非居民管道燃气气源价格与销售价格联动调整机制。本通知执行期为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7月19日。执行期内如遇法律、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规定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刘春林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