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香港海關在廣深港高速鐵路(高鐵)西九龍站偵破一宗涉及入境旅客管有屬《藥劑業及毒藥規例》下第1部毒藥的依託咪酯(「太空油毒品」的主要成分)及違反《應課稅品條例》的案件,檢獲一樽懷疑「太空油毒品」液體及一百八十九支未完稅香煙。

圖示檢獲的懷疑「太空油毒品」及未完稅香煙 。
據悉,一名二十七歲男子昨日經高鐵西九龍站抵達中國香港,海關人員清關時,在其旅行袋內搜出一樽懷疑「太空油毒品」液體及一百八十九支未完稅香煙,該男子隨即被捕。
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控以一項管有第1部毒藥、一項「管有應課稅品條例適用的貨品」及一項未有向海關人員申報的罪名,案件將於1月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根據香港特區政府《應課稅品條例》,任何人若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
文/廣州日報港澳記者站記者:李慧婷 曾毅
圖片由受訪者提供
廣州日報新花城編輯:曹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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