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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2024-12-29 14:14:09
广州日报新花城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发布,此举为做好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建设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根据通告,清远市黄茅峡水库工程是国家和省规划的重大水利工程。该工程建成后,可优化北江中下游防洪工程体系,提高珠江三角洲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工程建设占地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枢纽占地范围(含管理营地和上坝道路占地范围)、防护副坝工程占地范围、水库淹没区占地范围等(详见附件)。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再受理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项目申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工程占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除大中专院校毕业、参军复退、刑满释放等回原籍落户、新生儿随父母入户及夫妻投靠迁入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迁入外,禁止向工程占地范围迁入人口。不得改变工程占地范围内原土地性质及用途,不得新栽种常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通告发布后,工程占地范围内的实物调查工作,由项目法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会同工程占地所在的地方人民政府实施。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曹菁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蔡冬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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