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车,还未办上牌手续,也没有提车,就被其他人倒车时给撞了,那能换车吗?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还未提车就遭遇车祸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判决解除《新车销售合同》,并由汽车销售公司向购车人小张退还购车款10.4万元。
新车还未提车就发生车祸
购车人要求换车遭拒告上法院
小张到汽车销售公司购置车辆,双方签订《新车销售合同》,约定购买车辆型号、内饰配置等。之后,小张支付了车辆全款及车辆保险费。
几天后,汽车销售公司通知小张先办理车辆上牌手续,之后再回店办理提车手续。
不料,小张还未提车,就被告知他人倒车时与其购买的新车发生碰撞。交警认定由肇事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小张要求,更换车辆,但汽车销售公司不同意。于是,小张将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车款10.4万元。
面对控诉,汽车销售公司辩称,涉案车辆的车架号已经与小张绑定,其完成车辆的交付,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小张亦无权要求更换车辆。同时,肇事司机愿意修复车辆并赔偿5000元给小张。
江门新会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小张向汽车销售公司购买车辆,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汽车销售公司应履行向小张交付车辆的义务。涉案车辆发生事故时,停放在汽车销售公司门口,车辆未登记上牌,车钥匙未交付,新车依然处于汽车销售公司的占有并管理控制范围内,属于车辆交易中的待交付状态,汽车销售公司显然并未完成交付,新车受损的风险应由汽车销售公司承担。
而且,新车受损经过修理,也必然存在贬值损失及保险费加重等客观不利于无过错消费者的情形,也不符合小张购买新车的合同目的。小张起诉前与汽车销售公司已经协商过,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小张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由汽车销售公司退还购车款。
事故车存在严重瑕疵
可要求换车或解除协议
经办法官提醒,车主在提车前,车辆已经发生事故,且买车一方没有任何过错责任,车辆变成了事故车,与顾客买车的目的不符,存在严重瑕疵,在这种情况下,顾客是可以要求换车或者解除协议并退还已交付的款项。
另外,购买车辆属于大额支出,消费者提车时需仔细检查,若车辆存在任何瑕疵异常,应及时与销售公司沟通,处理好后再提车;购买车辆过程中应保留相应的票据及纠纷相关的证据。
汽车销售方也应注意,在消费者验车时留存相关证据,表明车辆交付前是完好的。双方在车辆交付时谨慎注意,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新会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廖黎明、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