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2024年1-11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排名情况,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同比有所好转;1-11月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5.8%,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1微克/立方米)。臭氧(O3)和PM2.5作为全省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82.1%和9.3%。
城市排名方面,1-11月,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依次为河源、韶关和梅州市,后三名由低到高依次为江门、东莞和中山市;肇庆、佛山和广州等15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改善,茂名市同比持平,惠州、深圳和汕尾等5市同比变差。
区县排名方面,11月,按照AQI达标率由高到低排名,前十名依次是肇庆四会市、揭阳惠来县(2个并列第1),汕头潮阳区、汕头龙湖区、汕尾海丰县、潮州饶平县(4个并列第3),河源东源县、汕尾陆丰市、云浮云安区(3个并列第7),河源紫金县、梅州平远县、惠州龙门县(3个并列第10);后十名由低到高依次是珠海金湾区,江门新会区,江门开平市,江门台山市,江门蓬江区,中山东区,珠海香洲区,珠海斗门区,中山石岐区,佛山高明区、江门江海区(2个并列第132)。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杜娟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廖黎明、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