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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上午10:00!“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开领→
2024-12-04 09:23:11
广州日报新花城

好消息

第一轮“食在广州”餐饮消费券

于12月4日(今日)

上午10:00开抢!

01.发放对象

位置信息定位在

广东省内和港澳地区的消费者

均可报名领取消费券资格

02.发放时间

本轮消费券分四个周期进行发放,每逢周三开放领券:

*每个周期发券时间为首日10时起,核销时间为首日10时至尾日24时。

(例如,领券时间为第三周12月18日上午10:00,则该消费券有效期则截止至12月24日24:00,以此类推。)

03.消费券种类

本次共推出三种消费券面额:

04.领取形式

消费券按照“先到先得”原则领取,首批发放平台包括:

活动开始后,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以上活动APP或小程序,通过位置信息校验后即可领取。

每个平台发放的每类消费券,消费者可以各领一张,该周期内有效。

05.使用方式

️云闪付和银行APP:

消费者在银联云闪付APP、交通银行APP、发现精彩APP、浦发银行APP、兴业生活APP、华彩生活APP上领取餐饮消费券后,在参与活动商户消费时,出示云闪付APP或银行APP付款码支付(手机需授权云闪付APP或指定银行APP获取GPS地理位置的权限,且确保定位在广州市),即可自动享受满减抵扣优惠。

️美团、大众点评APP:

消费者在美团APP、大众点评APP领取餐饮消费券后,在活动页中查看可使用消费券商户,并购买活动商户套餐享受满减抵扣优惠。消费券可与参加活动商家的优惠叠加使用。

️注意事项:

1.消费券不得用于预付卡、充值卡等。

2.参与商户根据报名情况动态调整,以平台活动页面显示名单为准。

️商户报名参与请点:

06.领券指引

赶紧带上你的饭搭子

⏰️调好闹钟⏰️

一起领券!“库库炫饭”!

来源:广东商务、广州商务

编辑:胡霞霞

校对:刘嘉欣

二审:梁思静

终审:李夏同

签发:李立志

出品:南沙区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nanshanet@126.com

(本文由“广州南沙发布”原创发布,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公众号不得转载改编,欢迎分享到朋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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