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能使大众在不同的季节里,享受到适宜的温度环境。但是,一些小区安装空调外机的位置有限,外机产生的噪声和热风,对邻居造成了影响怎么办?近年来,邻里之间因为空调外机问题对簿公堂的纠纷并不罕见。
12月2日,广东汕头中院就通报了一起因为空调外机引发的邻里纠纷,最终在斟酌、平衡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法院并未支持拆机诉求。
楼上状告楼下邻居空调外机太吵
小林(化名)与老张夫妇(化名)系某小区的楼上楼下邻居。双方因老张夫妇安装的空调外机产生的噪声和热风问题发生纠纷,小林将老张夫妇诉至法院,要求老张夫妇移除占用其卧室飘窗上沿的空调外机并赔偿损失。
小林控诉,老张夫妇在其卧室飘窗上沿安装两台大功率空调外机,外机长时间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和热风直接灌入家里卧室窗口和入户阳台窗口,对一家人日常起居尤其是睡眠造成了严重影响。
对此,老张夫妇认为,他们买的空调外机是合格产品,安装的位置也是小区开发商预留的机位,运行时未产生超标噪声或过量热气,小林违规装修改造入户阳台,自身存在过错。
法院未支持拆机诉求
根据双方反映的情况,法院委托鉴定公司为空调外机对小林室内造成噪声和温度的影响进行鉴定。
从安装位置上看,老张夫妇将空调外机安装在开发商预留的空调外机安装位置,属于合理使用。从噪声影响上看,空调外机与小林次卧窗户距离系受建筑物固有状态所限,并非老张夫妇单方行为所致,空调外机开启时增加的噪声未明显超过《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昼间限制,且小林改造入户阳台的行为客观上加大了对其噪声及温度的影响,自身存在一定过错。
因此,小林要求老张夫妇移除飘窗上沿的空调外机并赔偿损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指出,相邻关系实际上是在斟酌、平衡相邻各方的利益和公共秩序后,对各方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一种限制或节制,因此,相邻关系的权利人之间存在相互容忍的义务。
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与邻为善、以邻为伴、多念邻情,生活上多互相理解和包容,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共建文明和谐居住环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莫丽平、佃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