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发布《顺德区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细则(征询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征求意见期从即日起至12月10日。
据了解,《细则》适用于全区“三旧”改造活动。根据改造前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用途不同,“三旧”改造项目分为旧城镇改造项目、旧厂房改造项目、旧村居改造项目。
在补偿安置标准方面,《细则》规定,“三旧”改造项目补偿安置可采取货币、物业、货币和物业相结合的形式。政府实施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标准按法律法规和全区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安置,挂账收储项目标准按不高于附件标准执行,有关补偿视作对原土地权利人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的征收补偿(含前期土地整理、拆迁搬迁等费用);市场实施项目补偿安置根据双方协商约定执行。
《细则》显示,政府实施或政府主导项目原土地权利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区镇公有企业的,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开招选单一主体实施改造的,除货币补偿、物业补偿外,还可采用代建物业形式进行补偿。原土地权利人负责提供满足独立开发建设条件的地块,土地受让方以合理的建筑成本负责物业建设,建成后代建物业直接确权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区镇公有企业等原土地权利人。属政府收储的,代建费用和其他形式补偿合计不得超过政策规定可获得的补偿分配金额。
在财政扶持方面,《细则》称,2022年5月22日起批复实施方案(不含变更、延期)的项目,原则上不享受“三旧”改造财政扶持。2022年5月21日及之前批复实施方案的项目可按实施方案批复时的“三旧”改造政策享受财政扶持。
记者还了解到,此前《顺德区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正式印发,这意味着顺德区城市更新工作迈入新阶段。该规划涵盖顺德区内4个街道6个镇共计206个村(社区),总面积达到806平方公里,为顺德未来的城市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在该规划中,顺德还确定了36条城中村改造范围;其中,大良街道8条,容桂街道12条,伦教街道3条,陈村镇4条,北滘镇1条,乐从镇7条,杏坛镇1条。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名润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霍泽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