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低空经济“腾飞”、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铺展法治跑道。11月29日,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待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近年来,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催生一系列新业态。广州在智能网联汽车、低空飞行领域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技术条件和市场前景,但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亟需回应。比如,智能网联汽车运营要具备什么条件、安全如何保障、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怎样赔偿等,这些问题都需要立法予以明确。同样,发展低空经济也必须回答如何满足空域、基础设施、飞行服务、安全保障等一系列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通过访部门、走企业、进现场、看项目,广泛收集广汽集团、文远知行等近50家核心企业和社会各界近3000条意见建议,逐步理清适应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发展的产业促进制度框架,从法律上为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新兴产业发展开辟路径。
明确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物流配送、载人运输、旅游消费、应急救援、城市管理等
《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条例》共八章四十一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立法目的和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规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相关活动,并对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明确发展低空经济所需的基础设施怎样建设。对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组织编制,以及市级低空飞行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低空智联网和地面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作出规定。
三是明确飞行服务如何开展。明确市政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推进低空空域划设和管理改革,并规定低空飞行申请、飞行信息交互、飞行应急处置等内容。
四是明确产业如何发展。对产业集聚、技术攻关、资金引导、人才保障、知识产权保护、试飞基地建设和适航审定支持等作出规定。
五是明确应用场景如何培育。围绕物流配送、载人运输、旅游消费、应急救援、城市管理、南沙全空间无人体系试点等打造示范应用场景。
六是明确飞行安全如何保障。对安全检查要求、反制设备管理、事故调查以及“黑飞”、干扰破坏无人机正常飞行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
七是明确通用航空的法规适用。使用直升机、通用飞机、滑翔机、热气球、飞艇等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参照适用本条例,必要时市政府可以另行制定规章。
明确法律责任界定 确保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自动驾驶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伴随着一系列复杂的法律和社会问题,因此自动驾驶立法显得尤为重要。
《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例》共七章三十八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概念、原则和政府职责。厘清智能网联汽车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创新发展遵循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创新包容、安全审慎、有序展开的基本原则,对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作出具体规定。
二是明确产业怎么发展。规定从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产业集聚、检测能力与标准建设、资金支持等多方面促进产业发展。
三是明确基础设施怎么规划建设。要求政府制定规划,从路侧设施、服务管理平台、地图管理、通信网络等方面进行路云一体化建设。
四是明确如何开展运营。规定智能网联汽车在经充分验证的基础上有序开展示范运营、商业运营和其他规模化应用活动。并具体规定车辆登记、运营条件、驾驶员或者安全员配备、事故数据存储和分析等运营要求。
五是明确安全怎么保障。规定了智能网联汽车外观标识、保险服务和安全保障、基金网络和数据应急管理、数据信息采集存储要求、应急处置预案、产品质量安全等安全保障措施,全方位保障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安全开展。
六是明确法律责任怎么界定。规定道路交通违法处理对象,厘清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确保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魏丽娜 通讯员:穗仁宣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杨耀烨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吴一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