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确认收货后,晒3张以上美图,可领取2元返现”“亲,收到货后,给5星好评,有礼品赠送”......网上购物的你,在收到货时,有没有一并收到附带的类似小卡片?对于商家而言,这种附送“晒单返红包”“好评返现卡”的行为,是否触犯法律,属不属于虚假宣传?这不,就有商家为此被告上法院,被诉其通过“好评返现”卡引导消费者对商品给予好评,这构成虚假宣传。法院会如何判决?今日,深圳中院公布了这起案件判决结果。
A公司是国内某知名科技公司,依法享有“小A”等系列注册商标专用权,且均在注册有效期内,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后A公司发现,林某未经授权在某平台上经营一家名为“A售后中心”的网店,并在店内销售7款标题名称包含“小A”等商标的商品。于是,A公司委托代理人在该店铺下单购买了两款商品。
收到货后,发现包裹内除下单商品外,还有一张注明“确认收货后评价+晒图,截图发微信客服领取红包”“五星好评晒图2元”的好评返现卡。
A公司诉至法院,主张林某店铺中7个侵权链接的商品标题、包装盒、产品实物等处使用“小A”等标识,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通过“好评返现”卡引导消费者对商品给予好评,属于对商品的用户评价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构成虚假宣传,请求法院判令林某赔偿经济损失、合理维权费用共计6万元。
深圳龙岗区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在店铺名称“A售后中心”以及部分商品的链接标题、宣传图、参数、实物等处商标性使用了“小A”等标识,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店铺与A公司存在合作、授权等关联关系,或者店铺产品来源于A公司,侵犯了A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值得注意的是,“好评返现”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指出,在电子商务领域,消费者的反馈和评论是信用评价的主要形式,也是影响消费者作出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本案中,林某在发货时附带好评返现卡引导消费者对被诉侵权商品给予好评,其行为将扰乱正常的网购秩序,使网络交易中的用户评价失去客观性,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A公司的该项主张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因A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及被告因侵权所获的利益,为此,法院酌情认定林某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好评返现”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随着电商市场的繁荣,部分商家为了获取更多利益,采取“好评返现”手段诱导消费者进行虚假评价。经办法官表示,2024年9月1日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第九条明确,经营者不得编造用户评价,不得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好评返现”看似“互惠互利”,实则是消解了评价所具有的展示商品服务体验的功能,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法官提醒,在电商经营中,商家应当秉持诚信经营原则,恪守法律底线,切勿“投机取巧”,要以合法手段提升产品销量,赢得消费者信任与好评。同时,在购买网络商品时,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增强法治意识,如果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影响用户选择等行为,可依法向相关平台或管理部门举报。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深法宣
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彭文强